某篇文章,大概是寫給我看的,那我就來回應一下。
既然變成要針對廖敏雄先生談,那就來談吧。不過要再次強調,我並非針對廖敏雄先生個人,本文提及的觀點是對應到所有涉賭放水的球員。
2009/5/5 15:40增修 經原文作者lalala網友的指正:本文紅色段落引用字lalala網友的大作 [我眼裏的廖敏雄] 本文寫成之引用時間為 May 04 Mon 2009 04:24 (pixnet系統時間),因此若原文作者之後有對文字做刪改,恕無法同步更新
以下紅色是對方的文字,除此之外就是我的說明
1.
”我甚至在網路讀到有人形容廖敏雄是"拿了錢還來說嘴"
看到這一句指控時,我有點生氣
我本來十分反彈地想回覆這位朋友,請他用字要慎重,幾乎情緒激動地想反問他是哪隻眼看到廖敏雄拿錢了?如果沒有,就閉嘴吧!
只是,在我要送出留言的前一刻,這句話被刪掉了”
我並沒有刪掉”拿了錢還來說嘴”這句話,在該篇文章的回應裡面(請看回應#4),我實在是不想接受這種修改文章的指控,請見諒。
說過的就是說過,如果我有講錯,歡迎你更正我,我也會清楚明白的表示”是接受你的指教而修改”;這種訂正在我的BLOG文章裡面也出現過幾次,我不是那種嘴硬不改的人。
回到文章內容,是,我是沒看到廖敏雄收錢,但判刑是不是告訴我們廖敏雄並不是無辜的?是簽賭放水的涉案人?
按照你說的,
“在認識他很多年後的某天,在聊天之中,他曾經無意間地感嘆說自己真的沒有拿過不該拿的,
於是我們反問他"那這些錢有真的退到對方的手裏嗎?"
他說他不知道,他也沒有辦法查,他也不會想再去追查,
雖然感到無奈,他卻也覺得算了,反正他清楚自己沒有,就夠了(更何況他都己經被判刑也役滿了,講這個又有什麼意義?)”
是不是拿過?什麼叫還回去?退到對方手裡?
有什麼委屈、被偷塞錢、整件事情廖敏雄對得起良心的話,就公開就明講吧。不然,要我選擇相信誰?我只看的到那份具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記載的事情,當事人不願意出面說明的話,還有別的東西可以參考嗎?
2.
我覺得再扯一堆時空背景、環境、黑道、別的涉案人、沒被抓到的球員……..等等,可以扯出無數的人事時地物,但這有改變廖敏雄涉案被判刑的事實嗎?
恐怕是沒有。
討論這件事情的人總是很喜歡離題去講放水的理由、不是廖敏雄一個人的錯、封殺一個人沒有幫助........之類的
對,放水球不是廖敏雄一個人的錯,放水的理由也很多,和廖敏雄有關係的大概也不多,但這並不代表廖敏雄沒錯。
而封殺並不能解決簽賭問題,這也是正確的;但不封殺會助長球員對於簽賭放水的偏好,這才是重點。
3.
張耀騰先生、或是某些球迷選擇原諒,那是你們的事情。
這邊可以提兩件事。
首先是一個簡單的數學計算。簽賭案爆發前後職棒票房差多少?
我們假定,如果沒有簽賭,後續每年就算平均有職棒7年的票房就好(職7其實並不是最高峰,是已經開始受到簽賭案的影響,不過拿這年來做基準算是公允,可能有其他因素,例如國際賽失利、行銷不善會造成票房飄移)。
拿這個數字去扣掉真實的票房數,
就是1364424*12(職8~19) – 真實票房 = 16373088 - 7927530
差別是一倍多。
職棒的景氣都是錢,簽賭案爆發,光算門票就損失掉多少錢?更不要論算不出來的商品、行銷等等利益。
其次,是因為簽賭案爆發,而整個萎縮掉的台灣棒球;成棒(職業等級)一整個世代的人才在最黃金的時刻蒸發掉,導致後續的學弟們,例如阿甘、許銘傑、陳致遠、彭政閔這一批目前30歲上下的人全部被RUSH上來打國家隊,搞得這批球員很多人年紀是三十,身體是四十五,因為沒的換硬撐多年,大多都帶有重大傷病。
在學生棒球的影響層面就更廣,1990職棒開打,三級棒球球隊數量有非常顯著的成長,那時候投入棒球的小學生就是現在充滿天才的曹錦輝世代;七年後簽賭爆發,收掉一堆學生球隊,報應已經來了,從高中球隊的天分下降開始發酵了…..
這些要找誰要?我當然不是說廖敏雄一個人應該要承擔這種責任,不可能,但他是不是共犯的一份子?我們受到簽賭的害有多深?
除非你打算告訴我,他完全是被陷害是委屈的,是司法沒還給他清白;如果這樣的事實經的起考驗,我也會選擇原諒他。
“另一位歷經同時期的朋友,在讀了前幾天的新聞後,無奈地形容"這是一場共業,要廖敏雄來承擔實在太不公平"
是,不該由他一個人承擔,完全正確。但廖敏雄要完全擺脫責任,回到學校教球,是更不該有的事情,不該由他一個人承擔並不等於他完全沒有責任、不需要承擔。
4.
”要怪廖敏雄傻嗎?
放棄去養工處找工作,而選擇投入基層,再一次讓自己曝露在公開的場合,任人批評
他選擇這分工作的同時,也等於選擇了承擔不諒解他的人對他的責備,
他說,願意罵他的人,也是在給他一個解釋的機會,他當然應該感謝,他也覺得,很高興自己有勇氣接受這一切,
這樣的思維,有多少人明白?
居然以為他回來基層教球是想多分一點薪水?簡直就是以自己小人心去度別人的君子腹“
我並沒有認為” 他回來基層教球是想多分一點薪水”。錯,重點不是那份薪水,無償的教球他都不該做。
我原文(回應的部分)會提到” 領不到月薪三十萬,回頭來領三萬塊,這叫做過太爽,優惠,優待。他根本不該再領這些根棒球相關的職業的錢,無論是多少”,要說明的是,待遇從月薪三十萬變成三萬,對他來說根本不能說是什麼懲罰、什麼他已經受到教訓云云。
永遠退出球界,是一個打假球的人應得的懲罰,這和薪水待遇什麼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外,你覺得他傻,我倒覺得他怪,如過真的有什麼難言之隱、有什麼隱情,他選擇在對外說明清楚之前就先回來做教練,我不懂是什麼心態。
是,很多事情不能講,這個理由我接受,但不能講你就不要去一個會被問、被質疑的場合,不是嗎?
我不能認同他現在的做法叫做” 從來沒有否認過自己有錯的廖敏雄,相反地還接受每個人的批評 廖敏雄的胸襟果然值得大家肯定”
那他都自知有錯了,還跑來教球到底是在想什麼啊?講句不中聽的,他值得肯定的是臉皮厚度不是胸襟。
現在的狀況,他就算不管自己名譽,難道沒想過小球員們會被別人指點「那個以前放水的教出來的小孩」嗎?他選擇這樣的方式,有為小球員想過嗎?
如果真的要回饋棒球、如果他真的是道德上清白卻在法律上被誣陷,他應該多著墨的事情是證明自己的清白和幫助加強球員的法治教育,這也才是他個人最大價值所在。
5.
“曾經有一位球員問我"我們從小受訓,該怎打球,難道你們球迷會懂的比我們多嗎?"
我們真的有比人家懂嗎?
如果沒有,就不要一直放屁
有人反問我,難道他也必需當過總統才有資格罵罵馬英九嗎?
我只能說,如果你認為以管窺天是值得鼓勵的事,那也是你的風格”
要來放大絕招的話,大家都會阿,你們球員這麼厲害從小練到大,小學國中高中練球時數都是世界一等的,怎麼長大都打不贏?顆顆
我只能說,球員有這種心態很要不得。球迷不懂的居多、嘴砲廢話當然也是大多數,但並不代表只有棒球小圈圈裡面的人才是真正唯一專業;美國棒球之所以會持續強盛,仰賴的就是運動科學和複雜的數據計量,前者讓選手的體能技術更完美,後者提供棒球進步的方向。
這些都不是選手自己發明的東西。人不可能全知全能,接受別人的意見,佐以自己的獨立思考,才有機會達到最好。
另外,本來要批評就不需要資格,如果講的有道理,身分根本不重要;無法對別人的意見提出正面討論,只能質疑對方身分、嗆一堆” 我們真的有比人家懂嗎?如果沒有,就不要一直放屁”、或是” 我只能說,如果你認為以管窺天是值得鼓勵的事,那也是你的風格”那真的只會讓人看笑話。
6.
我從來沒有去質疑過廖敏雄擔任教練的專業能力、教學態度、愛心……等等。
我的意見非常簡單,就是涉賭放水的球員不應該再回到棒球圈,擔任任何職務,特別是學生的教練,沒有例外。

果然這個話題開始蔓延開來了 針對第一點我有一些看法,大家都說廖敏雄有拿錢,但判決書裡頭並無記載是否有拿錢的紀錄,詐欺罪名成立跟有沒有拿錢是不一樣的事情,況且這部分球員本身是否願意、能夠講清楚,也不是其他人可以瞭解的,但我覺得沒有事實證明之前,不太應該冠上有拿錢這三個字在這批球員身上 針對第四點,被他教過的學生是怎麼看待這個教練,我想只有被教過的才會有真正的感覺,小孩有沒有被指指點點,也不是外人真正知道的,這一點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這麼說,印象中廖敏雄有受邀參加統一獅春訓的法治教育,我想他就是加強球員對於這類事件的處理方式吧 針對最後一點,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專業,學生棒球聯盟願意解禁,學校校長願意聘僱,這都是他們考量評估過後做出的決定,每個網友只能發表自己的意見,但這意見並非專業意見,而且我發現格主也相當會扯進一些別的事情,如果說格主今天的身份是棒協秘書長或是棒球專業領域的人士,我想講出來的話語會更有說服力,況且,願意聘請這些球員擔任教練,也是校長要負起的責任,並非網友的文章就可以決定一切
沒有支會過我,就把我的文章抄録出來,也沒有在最後註這些文字的出處, 好像有點失禮吧???? 我覺得我懂你要表達的, 而你只知道我意見跟你不同,但你真的不懂我要表達的是什麼, 甚至,你還很會誤解我 不過算了,當我看到"大絕招"三個字時,我哈哈大笑了,原來你是用口水戰的態度在討論廖敏雄 看到你說張耀騰先生選擇原諒,那是他的事情時, 我也明白你果然沒有張耀騰先生的胸襟 也因此,你不配知道廖敏雄是無辜,但法院卻對他判刑的真實原因
"我眼裡的廖敏雄"一文,裡面好像也有不少我的文字是一樣的處理方式?發一篇文章,前面叫我閉嘴、後面說我放屁,你好像也滿懂禮貌的 我是真的不懂你要坦護什麼, 不過如果你要用"口水戰"、"你果然沒有張耀騰先生的胸襟"、 "你不配知道廖敏雄...."這種方式來理解我的文意, 請便。 為了配合你的文字理解能力,我再解釋一次 關於"放大絕招"那一段 我那一段文字要表達的就是: 講不出道理,只能搬其它東西來擋(例如身分、經歷),就什麼都不是。 身分和經歷當然具有說服力,不過那也是先講得出道理才有 不然電視台播棒球,哪來的球評?球評有MLB的會打? 新聞媒體哪來的社論? 發表意見的重點就是意見本身,如果連這件事情都不懂 道理講不出來,只能靠身分堵人家嘴,那真得會讓人看破手腳 關於"張耀騰的胸襟"那一段 我那一段文字要表達的是: 就張耀騰(或你們)的利害關係,要原諒廖敏雄,那是你們的選擇 其他所有台灣棒球的損失,不會因為你們選擇原諒而全部被補償回來 就整體層面而言都是無可抹滅的巨大傷害 因此本來就不能要求所有人要去諒解這些人,無論是多委屈 不是某些人要原諒,就等於所有人都必須跟個一起原諒 什麼都講不清楚,道理也講不出來,事實也講的支支吾吾 要別人懂什麼? 你可以當我沒有胸襟、不配知道,我不介意阿, 反正就你們繼續窩在一起取暖,全世界對你們的理解都是誤解嘛 (攤手) 最後,原來就事論事討論對你來說這麼難,誤會你了,抱歉
戰不過證據就開始戰熊度, 雖然說是在自曝其短, 但是在有人會傻到買帳的地方, 還真的會變成大絕咧(吐痰)
是"熊庹" 哈哈
被你們搞糊塗了啦
小明你怎麼在這裡,我是丫水郭進興啊!好久不見哩。 我們當然都是好人啊,毀了希望和夢想又不是什麼大事,本國人精神層次太低下只懂計較台幣,不能換算成台票的東西都不叫大代誌啦哈哈哈。要不然你去問看看夢想和希望值多少錢,講的出來法官說有理我賠無妨啊。 那天我在高雄遇到郭建成,他說本國人又左又蠢,永遠不可能弄懂我們最出最可惡的事是什麼。你看我們把那些傻傻的粉絲帶到這步田地,發現沒搞頭我們自己就地解散,那幫厭逃還呆呆的在原地為我們搖旗吶喊。小明你放心啦,他們都嘛流行不離不棄熱血的過日子才叫做有態度,天上飛的道德小天使比臭水溝裡的蚊子還要多,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講"不可能吧!XXX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我會對我馴養的東西負責」在本國做不到剛好而已啦! 我很喜歡前面那任總統,我的票都投他ㄋㄟ!雖然他做那麼多壞事辜負我的心意,我到現在還是很喜歡他,也不曾後悔那麼支持他過。但是看他在那裡舞在那裡跳,利用到現在還無悔愛他的婆婆媽媽們,辜負支持者的真心,實在真不該金可惡。伊好好的承認,關出來離開政治圈,我們還是一樣接受他喜歡他把他當自己人啊。 至於我自己哦!我當然要繼續撐在棒球界做回饋,打死不退愛棒球啊,因為我跟你還有建成,跟其他人都一樣,我們都是被設計的,都是好人啊!
這不落葛 已成為冒用它人姓名集中營 小心歐 現已改朝換代 很多公職想拼命拿業績
事實不是都已經擺在眼前了,要反對的,也請提出您的論點。 倚老賣老的人,別只是用那些點來反駁,年輕幾歲有礙到你嗎?。
當槍跟錢放在你家桌上,當你回頭看你的妻小時,你會怎麼辦,別告訴我"報警"啊
這問題你可以去問問看周思齊 林敬民和黃士豪
我只問"自己"會怎麼做,而不是別人會怎麼做,每個人的背景條件不同,承受的壓力不同吧! 1997到當時的2008都還是相同的環境,球員還是要面對相同的問題,是"誰"該負責?
誰該負責? 當然是放水球員本人該負責 別人也有責任不代表他們就沒有吧
想必閣下是路不拾遺、從不作弊、循規蹈矩的好公民才能用如些高的道德標準來看待事情,我跟你一樣一開始非常氣放水的球員,但台灣運動員環境能支持他們嗎?是不是可以一起要求相關單位提供更好的環境給運動員;一直指責運動員,對台灣的運動有什麼幫助!美國職棒為了阻止放水,美國職棒聯盟做出的事網路上都查的到吧!反關我們相關單位有做些什麼努力嗎?
你扯扯一堆難道他們就沒責任嗎? 你講的都是事實 然後呢? 運動員放水就沒錯嗎? 你的邏輯是:檢討一堆發現到處都是問題 所以運動員沒問題 這樣對嗎? 我原文或我本人並沒有任何意思說"問題都在運動員身上" 我只是說 會發生這樣的問題 無論其他(諸如環境、政府...云云)條件如何 實際參與放水的運動員都無法卸責 我並沒有否定到處都是問題這個事實,但即便這個事實存在 放水運動員都是不對的 就是這樣
C大 我們也知道你想客觀的評定一件事 不過事情真的就是這樣 我同意VV大說的 我舉個例 今天全校最大尾的帶著50個同學全部抄著傢伙 圍著你說: 「每次大考小考隨堂考你都給我作弊!寫好幫我們抄好好的」 我想借問你,你的選擇: A:我是好人,我不作弊 B:我想活著,忍氣吞聲 C:手機呢?警察局電話是... D:反正我亂寫他們也不知道 你要如何回答呢?? 別錯怪好球員了 這就是台灣啊 問題是上樑不正 整組就壞光光了啊!
我沒有錯怪好球員 至少 時報鷹這批哪個是被所謂黑道強迫? 真的被黑道強迫的 都有人挺過來 沒挺過來的陳元甲陳克帆也是被幹譙到爆炸 那為什麼獨厚你所謂的"好球員"?
用我的想法和我的個性去想廖敏雄這個人,其實他想做的事,覺得從哪跌倒就要從哪站起來,面對自己的最脆弱的地方,才能繼續往前,不然一輩子就都會被自己打倒。 簡單來說他現在所作一切都是為了自己。 大多數人支持他,因為他是往正面方向去作。
"大多數人支持他"這六個字我打問號
我支持廖敏雄 我相信他的清白 我支持廖敏雄 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加油 從國中 高中大學 他帶過的孩子們成績都很好 那些孩子不是人家認為最棒的小球員 卻有很優秀的成績 這是有目共睹的 最大的組頭是政府 然後是警察 才是黑道 付出代價的卻是球員 不想口水戰 只希望批評別人之前 想想自己
你不想打口水戰 我也不想 既然不想打口水戰 就回覆一些有點內容的好嗎? 要求你正視問題在哪、拿出合理的事實和邏輯 很難嗎? 你拿出來的論點好像也只有: 廖敏雄球教得不錯 這點而已 這部分我也沒否定 但你要不要看看高克武教練在成功商水努力多久? 頭髮都白了你也沒"ㄅㄛ"他兩句? 誰拿到的材料更差資源更少環境更惡劣? 我認為廖敏雄不適任的原因 難道和他教球功力有關? 早就說不是了 他的問題很簡單: 涉賭的球員不應該再從事或接觸任何棒球相關事務 就是涉賭涉賭涉賭涉賭涉賭涉賭涉賭涉賭涉賭涉賭 看懂了嗎? 我覺得你還滿好笑的 從第一句就開始"我支持廖敏雄 我相信他的清白" 阿他到底是哪裡清白?????????? 判決書都假的就對了?????????? 希望你回覆之前先想想自己到底講了些什麼 我不反對任何人"情感上"支持廖敏雄 你要怎麼支持是你家的事情 跟我無關 你只要說"我就是支持 怎樣" 那我都沒意見 你講的夠大聲我還會佩服你的勇氣 但做人 講話 就是憑個道理 你要反對我 麻煩你先拿出道理再說 好嗎?
13樓的我也想知道你相信廖敏雄的什麼清白? 放水涉賭一再發生,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根本就容許這些事情啊! 永遠有球迷幫那些球員說話..他們很可憐!?那我們這些花錢去看球被當傻子的就不可憐? 為什麼有的人可以堅決的說不,有的人就會被利誘..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是球員的錯,再怎麼樣都會有球迷相挺的拉, 放水的人還是可以當到美孚教練.也難怪後來的球員根本也不怕嘛, 真的被抓了大不了還可以去教球,也還會有球迷情義相挺! 台灣果然是個是非混亂,什麼都不奇怪地方...
偶然看到這篇~我來發表一下我的看法~ 我認同所有打 假球 或是捲入假球案的球員~都應該徹底離開球界~甚至是 假日休閒的棒壘球界~ 小弟我今年有次在台北的壘球聯賽碰到了劉耿欣~黑象事件剛爆發時 他還接受緯來的訪問~表示有許多人還是清白且希望大家繼續支持 但是不久之後自己也因為證據確鑿~ 變成假球案罪犯~起訴書上寫的他放水的場次 還真不少~收了應該有一百萬上下~許多球迷會說某幾位球員是無辜的不願意的 那我們又可以從周思齊的CASE來看~既然有人可以說不要就是不要就算被打還是不低頭~那麼其他的涉案球員你們最基本的 道德良知又在哪? 當天劉耿欣在球場~ 難免被其他球員指指點點~本隊的投手 對決他第一個打席之後回到場下才說~ㄟ~那個不是兄弟像那個 甚麼欣的? 他不是打假球嗎? 這樣的罪刑~就算是緩起訴~ 輿論也會跟著你們在球場上一輩子的~當天他還帶著他小孩來~實在不敢想像說以後他長大之後~大家怎麼說自己的爸爸~....以這個 例子來說 如果假球球員又去 教我們的學生球員 那這批球員也會跟他的小孩一樣被貼上標籤>>假球球員 帶出來的 所以~永遠離開球界~對他們不僅是懲罰~也是一種保護
有收沒收其實都不太重要了...畢竟這事已經變成了歷史羅生門了吧?? 事情已過...刑期已滿...該給他條生路走敎球也還好... 就像強姦犯殺人犯假釋出獄....還是要給他生存的權利...只希望這些犯人不要再犯過去相同的錯...真的改過自新是吧 球員本人不說...因為怕被先敗罵...怕斷了自己的後路..不好做人... 真的有收錢的白手套...應該自己本身因為經濟不堪負荷....花的比賺的還多.所以才打假球...沒看當年聯盟主推的兩個當時反打假球的人阿水和郭建成...結果兩個都打...打了中華職棒聯盟一個嘴巴...事發後..終生禁賽...一樣爽爽的跑去大陸敎球 那又怎樣... 都過去了...就像你在討論西安事變張學良當初沒有挾持蔣中正...讓他消滅了共產黨 現在中國大陸都是我們的了...共產黨把張學良當英雄救星...國民黨把他當歷史的最人....結果...歷史已成定局...重要的還是未來... 職棒球員打假球就是不對...公眾人物就是有社會的道德責任..打假球只會讓台灣棒球越來越差而已...
同意七樓不能更多 "事實不是都已經擺在眼前了,要反對的,也請提出您的論點。 倚老賣老的人,別只是用那些點來反駁,年輕幾歲有礙到你嗎?。" 就事論事吧, 以經歷,年齡,學識等等東西去否定別人的觀點很瞎 = = 版主您辛苦了 囧
既然你很信判決書,那麼就用法律的概念來說吧!犯了罪,付出法律上的代價..理所當然!!所謂的"永遠離開棒球界"在法律裡有這個選項嗎?!事實上你就是因為球員們沒有得到你眼中的懲罰,所以才說了這麼多,不是嗎?!你跟那些扯一堆的有什麼不一樣??~
18樓很好笑 法律只是最低標準 難道道德不用遵守嗎?尤其是一個公眾人物 舉個例子,政治人物下台以示負責,是政治責任,他也沒犯法啊,你也要護航? 打假球就是該滾,除非他無恥臉皮夠厚,別扯一堆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