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篇文章,大概是寫給我看的,那我就來回應一下。
既然變成要針對廖敏雄先生談,那就來談吧。不過要再次強調,我並非針對廖敏雄先生個人,本文提及的觀點是對應到所有涉賭放水的球員。
2009/5/5 15:40增修 經原文作者lalala網友的指正:本文紅色段落引用字lalala網友的大作 [我眼裏的廖敏雄] 本文寫成之引用時間為 May 04 Mon 2009 04:24 (pixnet系統時間),因此若原文作者之後有對文字做刪改,恕無法同步更新
以下紅色是對方的文字,除此之外就是我的說明
1.
”我甚至在網路讀到有人形容廖敏雄是"拿了錢還來說嘴"
看到這一句指控時,我有點生氣
我本來十分反彈地想回覆這位朋友,請他用字要慎重,幾乎情緒激動地想反問他是哪隻眼看到廖敏雄拿錢了?如果沒有,就閉嘴吧!
只是,在我要送出留言的前一刻,這句話被刪掉了”
我並沒有刪掉”拿了錢還來說嘴”這句話,在該篇文章的回應裡面(請看回應#4),我實在是不想接受這種修改文章的指控,請見諒。
說過的就是說過,如果我有講錯,歡迎你更正我,我也會清楚明白的表示”是接受你的指教而修改”;這種訂正在我的BLOG文章裡面也出現過幾次,我不是那種嘴硬不改的人。
回到文章內容,是,我是沒看到廖敏雄收錢,但判刑是不是告訴我們廖敏雄並不是無辜的?是簽賭放水的涉案人?
按照你說的,
“在認識他很多年後的某天,在聊天之中,他曾經無意間地感嘆說自己真的沒有拿過不該拿的,
於是我們反問他"那這些錢有真的退到對方的手裏嗎?"
他說他不知道,他也沒有辦法查,他也不會想再去追查,
雖然感到無奈,他卻也覺得算了,反正他清楚自己沒有,就夠了(更何況他都己經被判刑也役滿了,講這個又有什麼意義?)”
是不是拿過?什麼叫還回去?退到對方手裡?
有什麼委屈、被偷塞錢、整件事情廖敏雄對得起良心的話,就公開就明講吧。不然,要我選擇相信誰?我只看的到那份具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記載的事情,當事人不願意出面說明的話,還有別的東西可以參考嗎?
2.
我覺得再扯一堆時空背景、環境、黑道、別的涉案人、沒被抓到的球員……..等等,可以扯出無數的人事時地物,但這有改變廖敏雄涉案被判刑的事實嗎?
恐怕是沒有。
討論這件事情的人總是很喜歡離題去講放水的理由、不是廖敏雄一個人的錯、封殺一個人沒有幫助........之類的
對,放水球不是廖敏雄一個人的錯,放水的理由也很多,和廖敏雄有關係的大概也不多,但這並不代表廖敏雄沒錯。
而封殺並不能解決簽賭問題,這也是正確的;但不封殺會助長球員對於簽賭放水的偏好,這才是重點。
3.
張耀騰先生、或是某些球迷選擇原諒,那是你們的事情。
這邊可以提兩件事。
首先是一個簡單的數學計算。簽賭案爆發前後職棒票房差多少?
我們假定,如果沒有簽賭,後續每年就算平均有職棒7年的票房就好(職7其實並不是最高峰,是已經開始受到簽賭案的影響,不過拿這年來做基準算是公允,可能有其他因素,例如國際賽失利、行銷不善會造成票房飄移)。
拿這個數字去扣掉真實的票房數,
就是1364424*12(職8~19) – 真實票房 = 16373088 - 7927530
差別是一倍多。
職棒的景氣都是錢,簽賭案爆發,光算門票就損失掉多少錢?更不要論算不出來的商品、行銷等等利益。
其次,是因為簽賭案爆發,而整個萎縮掉的台灣棒球;成棒(職業等級)一整個世代的人才在最黃金的時刻蒸發掉,導致後續的學弟們,例如阿甘、許銘傑、陳致遠、彭政閔這一批目前30歲上下的人全部被RUSH上來打國家隊,搞得這批球員很多人年紀是三十,身體是四十五,因為沒的換硬撐多年,大多都帶有重大傷病。
在學生棒球的影響層面就更廣,1990職棒開打,三級棒球球隊數量有非常顯著的成長,那時候投入棒球的小學生就是現在充滿天才的曹錦輝世代;七年後簽賭爆發,收掉一堆學生球隊,報應已經來了,從高中球隊的天分下降開始發酵了…..
這些要找誰要?我當然不是說廖敏雄一個人應該要承擔這種責任,不可能,但他是不是共犯的一份子?我們受到簽賭的害有多深?
除非你打算告訴我,他完全是被陷害是委屈的,是司法沒還給他清白;如果這樣的事實經的起考驗,我也會選擇原諒他。
“另一位歷經同時期的朋友,在讀了前幾天的新聞後,無奈地形容"這是一場共業,要廖敏雄來承擔實在太不公平"
是,不該由他一個人承擔,完全正確。但廖敏雄要完全擺脫責任,回到學校教球,是更不該有的事情,不該由他一個人承擔並不等於他完全沒有責任、不需要承擔。
4.
”要怪廖敏雄傻嗎?
放棄去養工處找工作,而選擇投入基層,再一次讓自己曝露在公開的場合,任人批評
他選擇這分工作的同時,也等於選擇了承擔不諒解他的人對他的責備,
他說,願意罵他的人,也是在給他一個解釋的機會,他當然應該感謝,他也覺得,很高興自己有勇氣接受這一切,
這樣的思維,有多少人明白?
居然以為他回來基層教球是想多分一點薪水?簡直就是以自己小人心去度別人的君子腹“
我並沒有認為” 他回來基層教球是想多分一點薪水”。錯,重點不是那份薪水,無償的教球他都不該做。
我原文(回應的部分)會提到” 領不到月薪三十萬,回頭來領三萬塊,這叫做過太爽,優惠,優待。他根本不該再領這些根棒球相關的職業的錢,無論是多少”,要說明的是,待遇從月薪三十萬變成三萬,對他來說根本不能說是什麼懲罰、什麼他已經受到教訓云云。
永遠退出球界,是一個打假球的人應得的懲罰,這和薪水待遇什麼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外,你覺得他傻,我倒覺得他怪,如過真的有什麼難言之隱、有什麼隱情,他選擇在對外說明清楚之前就先回來做教練,我不懂是什麼心態。
是,很多事情不能講,這個理由我接受,但不能講你就不要去一個會被問、被質疑的場合,不是嗎?
我不能認同他現在的做法叫做” 從來沒有否認過自己有錯的廖敏雄,相反地還接受每個人的批評 廖敏雄的胸襟果然值得大家肯定”
那他都自知有錯了,還跑來教球到底是在想什麼啊?講句不中聽的,他值得肯定的是臉皮厚度不是胸襟。
現在的狀況,他就算不管自己名譽,難道沒想過小球員們會被別人指點「那個以前放水的教出來的小孩」嗎?他選擇這樣的方式,有為小球員想過嗎?
如果真的要回饋棒球、如果他真的是道德上清白卻在法律上被誣陷,他應該多著墨的事情是證明自己的清白和幫助加強球員的法治教育,這也才是他個人最大價值所在。
5.
“曾經有一位球員問我"我們從小受訓,該怎打球,難道你們球迷會懂的比我們多嗎?"
我們真的有比人家懂嗎?
如果沒有,就不要一直放屁
有人反問我,難道他也必需當過總統才有資格罵罵馬英九嗎?
我只能說,如果你認為以管窺天是值得鼓勵的事,那也是你的風格”
要來放大絕招的話,大家都會阿,你們球員這麼厲害從小練到大,小學國中高中練球時數都是世界一等的,怎麼長大都打不贏?顆顆
我只能說,球員有這種心態很要不得。球迷不懂的居多、嘴砲廢話當然也是大多數,但並不代表只有棒球小圈圈裡面的人才是真正唯一專業;美國棒球之所以會持續強盛,仰賴的就是運動科學和複雜的數據計量,前者讓選手的體能技術更完美,後者提供棒球進步的方向。
這些都不是選手自己發明的東西。人不可能全知全能,接受別人的意見,佐以自己的獨立思考,才有機會達到最好。
另外,本來要批評就不需要資格,如果講的有道理,身分根本不重要;無法對別人的意見提出正面討論,只能質疑對方身分、嗆一堆” 我們真的有比人家懂嗎?如果沒有,就不要一直放屁”、或是” 我只能說,如果你認為以管窺天是值得鼓勵的事,那也是你的風格”那真的只會讓人看笑話。
6.
我從來沒有去質疑過廖敏雄擔任教練的專業能力、教學態度、愛心……等等。
我的意見非常簡單,就是涉賭放水的球員不應該再回到棒球圈,擔任任何職務,特別是學生的教練,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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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放手套(5)
針對第一點我有一些看法,大家都說廖敏雄有拿錢,但判決書裡頭並無記載是否有拿錢的紀錄,詐欺罪名成立跟有沒有拿錢是不一樣的事情,況且這部分球員本身是否願意、能夠講清楚,也不是其他人可以瞭解的,但我覺得沒有事實證明之前,不太應該冠上有拿錢這三個字在這批球員身上
針對第四點,被他教過的學生是怎麼看待這個教練,我想只有被教過的才會有真正的感覺,小孩有沒有被指指點點,也不是外人真正知道的,這一點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這麼說,印象中廖敏雄有受邀參加統一獅春訓的法治教育,我想他就是加強球員對於這類事件的處理方式吧
針對最後一點,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專業,學生棒球聯盟願意解禁,學校校長願意聘僱,這都是他們考量評估過後做出的決定,每個網友只能發表自己的意見,但這意見並非專業意見,而且我發現格主也相當會扯進一些別的事情,如果說格主今天的身份是棒協秘書長或是棒球專業領域的人士,我想講出來的話語會更有說服力,況且,願意聘請這些球員擔任教練,也是校長要負起的責任,並非網友的文章就可以決定一切
好像有點失禮吧????
我覺得我懂你要表達的,
而你只知道我意見跟你不同,但你真的不懂我要表達的是什麼,
甚至,你還很會誤解我
不過算了,當我看到"大絕招"三個字時,我哈哈大笑了,原來你是用口水戰的態度在討論廖敏雄
看到你說張耀騰先生選擇原諒,那是他的事情時,
我也明白你果然沒有張耀騰先生的胸襟
也因此,你不配知道廖敏雄是無辜,但法院卻對他判刑的真實原因
但是在有人會傻到買帳的地方, 還真的會變成大絕咧(吐痰)
廖敏雄是好人還是壞人?
被你們搞糊塗了啦我們當然都是好人啊,毀了希望和夢想又不是什麼大事,本國人精神層次太低下只懂計較台幣,不能換算成台票的東西都不叫大代誌啦哈哈哈。要不然你去問看看夢想和希望值多少錢,講的出來法官說有理我賠無妨啊。
那天我在高雄遇到郭建成,他說本國人又左又蠢,永遠不可能弄懂我們最出最可惡的事是什麼。你看我們把那些傻傻的粉絲帶到這步田地,發現沒搞頭我們自己就地解散,那幫厭逃還呆呆的在原地為我們搖旗吶喊。小明你放心啦,他們都嘛流行不離不棄熱血的過日子才叫做有態度,天上飛的道德小天使比臭水溝裡的蚊子還要多,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講"不可能吧!XXX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我會對我馴養的東西負責」在本國做不到剛好而已啦!
我很喜歡前面那任總統,我的票都投他ㄋㄟ!雖然他做那麼多壞事辜負我的心意,我到現在還是很喜歡他,也不曾後悔那麼支持他過。但是看他在那裡舞在那裡跳,利用到現在還無悔愛他的婆婆媽媽們,辜負支持者的真心,實在真不該金可惡。伊好好的承認,關出來離開政治圈,我們還是一樣接受他喜歡他把他當自己人啊。
至於我自己哦!我當然要繼續撐在棒球界做回饋,打死不退愛棒球啊,因為我跟你還有建成,跟其他人都一樣,我們都是被設計的,都是好人啊!
已成為冒用它人姓名集中營
小心歐
現已改朝換代
很多公職想拼命拿業績
倚老賣老的人,別只是用那些點來反駁,年輕幾歲有礙到你嗎?。
1997到當時的2008都還是相同的環境,球員還是要面對相同的問題,是"誰"該負責?
我們也知道你想客觀的評定一件事
不過事情真的就是這樣
我同意VV大說的
我舉個例
今天全校最大尾的帶著50個同學全部抄著傢伙
圍著你說:
「每次大考小考隨堂考你都給我作弊!寫好幫我們抄好好的」
我想借問你,你的選擇:
A:我是好人,我不作弊
B:我想活著,忍氣吞聲
C:手機呢?警察局電話是...
D:反正我亂寫他們也不知道
你要如何回答呢??
別錯怪好球員了
這就是台灣啊
問題是上樑不正
整組就壞光光了啊!
簡單來說他現在所作一切都是為了自己。
大多數人支持他,因為他是往正面方向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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