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篇文章,大概是寫給我看的,那我就來回應一下。
既然變成要針對廖敏雄先生談,那就來談吧。不過要再次強調,我並非針對廖敏雄先生個人,本文提及的觀點是對應到所有涉賭放水的球員。
2009/5/5 15:40增修 經原文作者lalala網友的指正:本文紅色段落引用字lalala網友的大作 [我眼裏的廖敏雄] 本文寫成之引用時間為 May 04 Mon 2009 04:24 (pixnet系統時間),因此若原文作者之後有對文字做刪改,恕無法同步更新
以下紅色是對方的文字,除此之外就是我的說明
1.
”我甚至在網路讀到有人形容廖敏雄是"拿了錢還來說嘴"
看到這一句指控時,我有點生氣
我本來十分反彈地想回覆這位朋友,請他用字要慎重,幾乎情緒激動地想反問他是哪隻眼看到廖敏雄拿錢了?如果沒有,就閉嘴吧!
只是,在我要送出留言的前一刻,這句話被刪掉了”
我並沒有刪掉”拿了錢還來說嘴”這句話,在該篇文章的回應裡面(請看回應#4),我實在是不想接受這種修改文章的指控,請見諒。
說過的就是說過,如果我有講錯,歡迎你更正我,我也會清楚明白的表示”是接受你的指教而修改”;這種訂正在我的BLOG文章裡面也出現過幾次,我不是那種嘴硬不改的人。
回到文章內容,是,我是沒看到廖敏雄收錢,但判刑是不是告訴我們廖敏雄並不是無辜的?是簽賭放水的涉案人?
按照你說的,
“在認識他很多年後的某天,在聊天之中,他曾經無意間地感嘆說自己真的沒有拿過不該拿的,
於是我們反問他"那這些錢有真的退到對方的手裏嗎?"
他說他不知道,他也沒有辦法查,他也不會想再去追查,
雖然感到無奈,他卻也覺得算了,反正他清楚自己沒有,就夠了(更何況他都己經被判刑也役滿了,講這個又有什麼意義?)”
是不是拿過?什麼叫還回去?退到對方手裡?
有什麼委屈、被偷塞錢、整件事情廖敏雄對得起良心的話,就公開就明講吧。不然,要我選擇相信誰?我只看的到那份具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記載的事情,當事人不願意出面說明的話,還有別的東西可以參考嗎?
2.
我覺得再扯一堆時空背景、環境、黑道、別的涉案人、沒被抓到的球員……..等等,可以扯出無數的人事時地物,但這有改變廖敏雄涉案被判刑的事實嗎?
恐怕是沒有。
討論這件事情的人總是很喜歡離題去講放水的理由、不是廖敏雄一個人的錯、封殺一個人沒有幫助........之類的
對,放水球不是廖敏雄一個人的錯,放水的理由也很多,和廖敏雄有關係的大概也不多,但這並不代表廖敏雄沒錯。
而封殺並不能解決簽賭問題,這也是正確的;但不封殺會助長球員對於簽賭放水的偏好,這才是重點。
3.
張耀騰先生、或是某些球迷選擇原諒,那是你們的事情。
這邊可以提兩件事。
首先是一個簡單的數學計算。簽賭案爆發前後職棒票房差多少?
我們假定,如果沒有簽賭,後續每年就算平均有職棒7年的票房就好(職7其實並不是最高峰,是已經開始受到簽賭案的影響,不過拿這年來做基準算是公允,可能有其他因素,例如國際賽失利、行銷不善會造成票房飄移)。
拿這個數字去扣掉真實的票房數,
就是1364424*12(職8~19) – 真實票房 = 16373088 - 7927530
差別是一倍多。
職棒的景氣都是錢,簽賭案爆發,光算門票就損失掉多少錢?更不要論算不出來的商品、行銷等等利益。
其次,是因為簽賭案爆發,而整個萎縮掉的台灣棒球;成棒(職業等級)一整個世代的人才在最黃金的時刻蒸發掉,導致後續的學弟們,例如阿甘、許銘傑、陳致遠、彭政閔這一批目前30歲上下的人全部被RUSH上來打國家隊,搞得這批球員很多人年紀是三十,身體是四十五,因為沒的換硬撐多年,大多都帶有重大傷病。
在學生棒球的影響層面就更廣,1990職棒開打,三級棒球球隊數量有非常顯著的成長,那時候投入棒球的小學生就是現在充滿天才的曹錦輝世代;七年後簽賭爆發,收掉一堆學生球隊,報應已經來了,從高中球隊的天分下降開始發酵了…..
這些要找誰要?我當然不是說廖敏雄一個人應該要承擔這種責任,不可能,但他是不是共犯的一份子?我們受到簽賭的害有多深?
除非你打算告訴我,他完全是被陷害是委屈的,是司法沒還給他清白;如果這樣的事實經的起考驗,我也會選擇原諒他。
“另一位歷經同時期的朋友,在讀了前幾天的新聞後,無奈地形容"這是一場共業,要廖敏雄來承擔實在太不公平"
是,不該由他一個人承擔,完全正確。但廖敏雄要完全擺脫責任,回到學校教球,是更不該有的事情,不該由他一個人承擔並不等於他完全沒有責任、不需要承擔。
4.
”要怪廖敏雄傻嗎?
放棄去養工處找工作,而選擇投入基層,再一次讓自己曝露在公開的場合,任人批評
他選擇這分工作的同時,也等於選擇了承擔不諒解他的人對他的責備,
他說,願意罵他的人,也是在給他一個解釋的機會,他當然應該感謝,他也覺得,很高興自己有勇氣接受這一切,
這樣的思維,有多少人明白?
居然以為他回來基層教球是想多分一點薪水?簡直就是以自己小人心去度別人的君子腹“
我並沒有認為” 他回來基層教球是想多分一點薪水”。錯,重點不是那份薪水,無償的教球他都不該做。
我原文(回應的部分)會提到” 領不到月薪三十萬,回頭來領三萬塊,這叫做過太爽,優惠,優待。他根本不該再領這些根棒球相關的職業的錢,無論是多少”,要說明的是,待遇從月薪三十萬變成三萬,對他來說根本不能說是什麼懲罰、什麼他已經受到教訓云云。
永遠退出球界,是一個打假球的人應得的懲罰,這和薪水待遇什麼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外,你覺得他傻,我倒覺得他怪,如過真的有什麼難言之隱、有什麼隱情,他選擇在對外說明清楚之前就先回來做教練,我不懂是什麼心態。
是,很多事情不能講,這個理由我接受,但不能講你就不要去一個會被問、被質疑的場合,不是嗎?
我不能認同他現在的做法叫做” 從來沒有否認過自己有錯的廖敏雄,相反地還接受每個人的批評 廖敏雄的胸襟果然值得大家肯定”
那他都自知有錯了,還跑來教球到底是在想什麼啊?講句不中聽的,他值得肯定的是臉皮厚度不是胸襟。
現在的狀況,他就算不管自己名譽,難道沒想過小球員們會被別人指點「那個以前放水的教出來的小孩」嗎?他選擇這樣的方式,有為小球員想過嗎?
如果真的要回饋棒球、如果他真的是道德上清白卻在法律上被誣陷,他應該多著墨的事情是證明自己的清白和幫助加強球員的法治教育,這也才是他個人最大價值所在。
5.
“曾經有一位球員問我"我們從小受訓,該怎打球,難道你們球迷會懂的比我們多嗎?"
我們真的有比人家懂嗎?
如果沒有,就不要一直放屁
有人反問我,難道他也必需當過總統才有資格罵罵馬英九嗎?
我只能說,如果你認為以管窺天是值得鼓勵的事,那也是你的風格”
要來放大絕招的話,大家都會阿,你們球員這麼厲害從小練到大,小學國中高中練球時數都是世界一等的,怎麼長大都打不贏?顆顆
我只能說,球員有這種心態很要不得。球迷不懂的居多、嘴砲廢話當然也是大多數,但並不代表只有棒球小圈圈裡面的人才是真正唯一專業;美國棒球之所以會持續強盛,仰賴的就是運動科學和複雜的數據計量,前者讓選手的體能技術更完美,後者提供棒球進步的方向。
這些都不是選手自己發明的東西。人不可能全知全能,接受別人的意見,佐以自己的獨立思考,才有機會達到最好。
另外,本來要批評就不需要資格,如果講的有道理,身分根本不重要;無法對別人的意見提出正面討論,只能質疑對方身分、嗆一堆” 我們真的有比人家懂嗎?如果沒有,就不要一直放屁”、或是” 我只能說,如果你認為以管窺天是值得鼓勵的事,那也是你的風格”那真的只會讓人看笑話。
6.
我從來沒有去質疑過廖敏雄擔任教練的專業能力、教學態度、愛心……等等。
我的意見非常簡單,就是涉賭放水的球員不應該再回到棒球圈,擔任任何職務,特別是學生的教練,沒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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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放手套(5)
針對第一點我有一些看法,大家都說廖敏雄有拿錢,但判決書裡頭並無記載是否有拿錢的紀錄,詐欺罪名成立跟有沒有拿錢是不一樣的事情,況且這部分球員本身是否願意、能夠講清楚,也不是其他人可以瞭解的,但我覺得沒有事實證明之前,不太應該冠上有拿錢這三個字在這批球員身上
針對第四點,被他教過的學生是怎麼看待這個教練,我想只有被教過的才會有真正的感覺,小孩有沒有被指指點點,也不是外人真正知道的,這一點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才能這麼說,印象中廖敏雄有受邀參加統一獅春訓的法治教育,我想他就是加強球員對於這類事件的處理方式吧
針對最後一點,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專業,學生棒球聯盟願意解禁,學校校長願意聘僱,這都是他們考量評估過後做出的決定,每個網友只能發表自己的意見,但這意見並非專業意見,而且我發現格主也相當會扯進一些別的事情,如果說格主今天的身份是棒協秘書長或是棒球專業領域的人士,我想講出來的話語會更有說服力,況且,願意聘請這些球員擔任教練,也是校長要負起的責任,並非網友的文章就可以決定一切
好像有點失禮吧????
我覺得我懂你要表達的,
而你只知道我意見跟你不同,但你真的不懂我要表達的是什麼,
甚至,你還很會誤解我
不過算了,當我看到"大絕招"三個字時,我哈哈大笑了,原來你是用口水戰的態度在討論廖敏雄
看到你說張耀騰先生選擇原諒,那是他的事情時,
我也明白你果然沒有張耀騰先生的胸襟
也因此,你不配知道廖敏雄是無辜,但法院卻對他判刑的真實原因
但是在有人會傻到買帳的地方, 還真的會變成大絕咧(吐痰)
廖敏雄是好人還是壞人?
被你們搞糊塗了啦我們當然都是好人啊,毀了希望和夢想又不是什麼大事,本國人精神層次太低下只懂計較台幣,不能換算成台票的東西都不叫大代誌啦哈哈哈。要不然你去問看看夢想和希望值多少錢,講的出來法官說有理我賠無妨啊。
那天我在高雄遇到郭建成,他說本國人又左又蠢,永遠不可能弄懂我們最出最可惡的事是什麼。你看我們把那些傻傻的粉絲帶到這步田地,發現沒搞頭我們自己就地解散,那幫厭逃還呆呆的在原地為我們搖旗吶喊。小明你放心啦,他們都嘛流行不離不棄熱血的過日子才叫做有態度,天上飛的道德小天使比臭水溝裡的蚊子還要多,一定會有人跳出來講"不可能吧!XXX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我會對我馴養的東西負責」在本國做不到剛好而已啦!
我很喜歡前面那任總統,我的票都投他ㄋㄟ!雖然他做那麼多壞事辜負我的心意,我到現在還是很喜歡他,也不曾後悔那麼支持他過。但是看他在那裡舞在那裡跳,利用到現在還無悔愛他的婆婆媽媽們,辜負支持者的真心,實在真不該金可惡。伊好好的承認,關出來離開政治圈,我們還是一樣接受他喜歡他把他當自己人啊。
至於我自己哦!我當然要繼續撐在棒球界做回饋,打死不退愛棒球啊,因為我跟你還有建成,跟其他人都一樣,我們都是被設計的,都是好人啊!
已成為冒用它人姓名集中營
小心歐
現已改朝換代
很多公職想拼命拿業績
倚老賣老的人,別只是用那些點來反駁,年輕幾歲有礙到你嗎?。
1997到當時的2008都還是相同的環境,球員還是要面對相同的問題,是"誰"該負責?
我們也知道你想客觀的評定一件事
不過事情真的就是這樣
我同意VV大說的
我舉個例
今天全校最大尾的帶著50個同學全部抄著傢伙
圍著你說:
「每次大考小考隨堂考你都給我作弊!寫好幫我們抄好好的」
我想借問你,你的選擇:
A:我是好人,我不作弊
B:我想活著,忍氣吞聲
C:手機呢?警察局電話是...
D:反正我亂寫他們也不知道
你要如何回答呢??
別錯怪好球員了
這就是台灣啊
問題是上樑不正
整組就壞光光了啊!
簡單來說他現在所作一切都是為了自己。
大多數人支持他,因為他是往正面方向去作。
我支持廖敏雄 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加油 從國中 高中大學 他帶過的孩子們成績都很好 那些孩子不是人家認為最棒的小球員 卻有很優秀的成績 這是有目共睹的
最大的組頭是政府 然後是警察 才是黑道 付出代價的卻是球員
不想口水戰 只希望批評別人之前 想想自己
放水涉賭一再發生,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根本就容許這些事情啊!
永遠有球迷幫那些球員說話..他們很可憐!?那我們這些花錢去看球被當傻子的就不可憐?
為什麼有的人可以堅決的說不,有的人就會被利誘..
反正千錯萬錯都不是球員的錯,再怎麼樣都會有球迷相挺的拉,
放水的人還是可以當到美孚教練.也難怪後來的球員根本也不怕嘛,
真的被抓了大不了還可以去教球,也還會有球迷情義相挺!
台灣果然是個是非混亂,什麼都不奇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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