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筆之前,想了很久。我知道這會是個很具爭議的文章,也很多人是同情廖敏雄、並且接受他回到球界教球。但很抱歉,我不能同意這樣的事情。

事情很簡單。



1.給廖敏雄機會,那要不要給曾貴章機會?涂鴻欽和那一班黑虎呢?鄭昌明和那一班黑鯨呢?米迪亞那一幫黑龍呢?我分不出來這些人的可惡程度有什麼差距,我也不想討論說誰是主謀、黑手套、惡行比較重大。我只在意廖敏雄的時報鷹、時報鷹的廖敏雄曾經整隊陷入簽賭,並且被判刑。

罪證確鑿,就是這樣。


2. 給廖敏雄機會,那誰給台灣職棒機會?打放水球的確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廖敏雄也只是冰山一角、巨大邪惡腐敗機器中的一顆小螺絲釘。但壞事做下去, 就是做了,要我原諒可以,見到面可能還是會尊稱一聲「廖教練」,但拜託省省吧,別到學校去教小孩子,你的身教不夠,除非少年監獄有這樣的需求。

教練有多重要?陳昭穎毀在誰手上?

我有一位朋友,是打過職棒的選手;某次聊天中他提過說:黑鷹當中的某一人,透過他的高中教練,要找他配合;他聽聞後非常訝異和難過,只回了:「教練,難道你以前教我那麼多、就是為了今天要我做這種事情?」

說難聽一點,誰能保證廖敏雄目前的私人交際沒問題?誰說小球員看到廖敏雄,會不會學到人帥真好這種歪理?


3.給廖敏雄機會,那誰給鷹迷、龍迷、虎迷、鯨迷、COBRAS迷一個機會?球迷是無辜的,是善良的,當中華職棒的球迷被人家笑:「打假的有什麼好看?」,曾經的偶像廖敏雄,你在哪?

放水球傷了多少球迷的心?失去多少信任?流失多少市場、獲利、和企業形象?


4.給廖敏雄機會,為什麼不把機會還給何紀賢?司法可能不公、可能查不到所有問題,可能挑軟柿子吃,你當然可以提出當年名單上的張泰山、林易增等人。

是,我絕對同意有問題的應該一併處理,我也很生氣到現在還是不乾淨。但這完全不能拿來說服人,說廖敏雄是乾淨的。他不是,肯定不是。

而,如果不是放水球徹底打爛台灣職棒球員的信用,何紀賢會沒有球打?彭政閔現在還要陪洪瑞河共體時艱?我不是說全部的事情應該怪到廖敏雄身上,而是他是這些壞事的一份子,事情發生了,永遠逐出球界完全是他應得的懲罰,而且一點都不算嚴厲。



最後,我希望大家能平心看待這件事情,這些意見我並不是針對廖敏雄先生,而是所有涉案而且罪證確鑿的人都應該一視同仁,永遠逐出球界。這篇文章會寫出來,是我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麼還有人認為廖敏雄受的罪夠多了,他有被關嗎?有罰款嗎?他離開棒球圈以後的生活,有比其他退役球員差嗎?

那為什麼,特別積極想回到棒球圈的廖敏雄先生就是最值得同情原諒、付出最多的一個?

我真的不認同,如果還要對棒球有什麼付出,麻煩請離棒球遠一點,去別的地方多賺點錢來捐款比較實際。曬曬太陽、打打logu這種工作,想做的人還多著在排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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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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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要問一下,那究竟能不能給何紀賢機會呢?我還是寫篇文張紀念何紀賢好了..
  • 其實廖敏雄最該做的是寫本回憶錄把當年所發生的事全部寫出來。就像 Jose Canseco 一樣。那樣貢獻可能會更大……
  • 我也同意crash大寫的,永不錄用,沒啥好nego的。
    Pete Rose,紀錄消不掉,但是名人堂,拍謝。
  • 我無法認同你的說法;這次事件影響也不只廖敏雄,何紀賢張正憲也都在討論之列,反倒是你只說廖敏雄,卻說你沒有針對性,所以說學生學到『人帥真好』這種價值觀只是你的臆測吧?更何況,眼看曾經風光月領三十萬的棒球王子,現在卻只能領三萬還要常常被異樣眼光拿出來討論,你覺得學生會認為打放水球無妨嗎?為什麼聖經會有浪子回頭的故事?滿口仁義道德的唱高調,會比有切身之痛的人的身教來得更令人謹記在心嗎?
  • 你可以去查一下
    何紀賢有沒有在教球
    (他是經過司法證明清白的,
    當然如果你有證據說他有問題,
    歡迎你提供)

    張正憲在中道教球
    我也不認同他繼續待在球界


    曾經月薪三十萬,現在三萬
    難道是別人害他?
    簽賭賺去多少都不知道了還敢拿錢出來說嘴

    我只知道,
    這些涉賭球員,
    會讓學生球員看到球迷有多鄉愿,
    反正事情過幾年後,
    裝裝可憐又是一條好漢,
    可以繼續教球。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2 16:35

  • 確定有罪的這些人,你們永遠遠離棒球對棒球的貢獻會比你希望的回饋基層還要大上無限倍.就不要發生你教出來的學生簽賭!品行大過一切!拜託你們離開棒球吧,我們球迷會原諒改過自新的你們,只要你們不在從事棒球工作!拜託!
  • 我也覺得寫本回憶錄把當年的事情抖出來會比較有貢獻~
  • 我倒是認為,儘管因為放水依詐欺、背信罪而被判有罪,但廖敏雄畢竟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且就自由市場機制來看,只要有學校肯聘雇廖敏雄擔任教職,就不應該剝奪憲法賦予他的工作權,
    如果依格主所說的<曬曬太陽、打打logu這種工作,想做的人還多著在排隊呢。>為真,
    那又何必擔心他有重返基層的機會呢?而在擔心他對學生棒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之餘,
    是不是也可以反過來說,他的故事及經歷,同時也帶有某種教化的啟示及作用呢?
  • 1.請你參考一下國外棒球對於防治簽賭放水這種行為的做法
    不要跟我扯什麼"我們有我們的玩法"
    別人的借鏡是可以完全杜絕賭博的
    而我們呢?
    幾次了??????

    法律的制裁對於涉賭放水球員來說,在法律上的責任以了
    但對棒球的傷害足夠嗎?


    2.他的故事無論他有沒有在基層教球
    都可以是教材

    只是
    如果不允許這種人教,給學生的教化是
    "打放水球是絕對不可以做的事情"

    如果允許這種人教,那給學生的教化就是
    "打放水球是可以原諒的事情"

    差別就很大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0:08

  • 打打logu的確很多人會,但要做到無怨無悔、認真指導的人又有多少??
    我試問您在求學階段有沒有作弊過呢!?如果有是不是也該永遠離開學校,不該在唸書呢!?
    格主會覺得的廖敏雄拿了多少錢又出來說嘴!不知道格主可以證明廖敏雄拿了多少錢呢!?他又有出來說了什麼嘴嗎?
    今天是媒體主動採訪這件事情,廖教練也只是反應他單純的在基層棒球教球,也不爭名也不爭利,他有要求回到職棒界嗎!?
    今天廖教練也不是自己跳出來要擔任學校教練,是陽明高中校長「主動」邀請廖教練擔任該校的教練,這代表至少校長是認同他的能力,不只是陽明高中,大理高中、大魯閣打擊練習場都是主動邀約他擔任教練,我想或許廖教練還有他的價值,所以才會有人願意繼續聘請他
    既然您提到曾貴章、涂鴻欽、鄭昌明等人,我倒想問問格主,應該反問這些人吧!為什麼沒有基層球隊願意聘請這些球員擔任教練呢!?當時時報鷹有這麼多球員被判刑,為什麼只有少數的球員會有被聘請的機會呢!?這代表著什麼?他們比較會做人?比較懂得交際應酬嗎!?
    文章中您口口聲聲說沒有針對任何人,但就我看來您相當針對著廖教練吧!
    您提到,允許這些人教球,就是打假球可以被原諒,您認為領不到月薪三十萬,回頭來領三萬塊,叫做被原諒嗎?躲在幕後繼續操控現役球員,我想賺的絕對比這三萬塊還要多吧!但勇於出來面對自己當年的錯,並且將自己能力之內的事情傳給下一代,這樣的人叫做被原諒嗎!?那我覺得您應該仔細的探討還存活在職棒場上卻又在當年曾經犯錯的人才對!
  • 要扯就繼續扯吧,我也會
    1.幾乎所有我知道的教練,在教球的時候都很認真指導無怨無悔。小弟我見聞的可能不夠多,不知道偷懶的教練有幾多人,不過曾聽說過某解散的銀行球隊,有一員該隊內野手退役的守備教練對選手抱怨:「你們一人接一球,我一個人要打幾百球。」

    此人心態如何混什麼飯吃,可以月領數萬過這麼爽,其中奧妙我不懂,不過該隊倒掉看來也是合理,畢竟從上爛到下了

    2.我想您應該知道一個詞彙的意義,就是"比例原則",就算我作弊危害到誰?放水球員影響的層面是多大呢?

    3.我並沒有說"廖敏雄拿來說嘴",我說的是你們這些護航的鄉愿球迷拿來說嘴,講的一付他退役之後多可憐多少懲罰,NO,absolutely NO

    他過的一點都不可憐,被責怪是自業自得,況且以大部分退役球員的生計狀況來說,廖敏雄的經濟狀況算是相對不錯的

    4.無論是誰主動邀誰,或什麼跳出來又跳進去,這些涉賭的人,我認為應該完全逐出球界,就是這樣沒得商量(當然這是我認為,你可以把我的話當耳邊風);所以教育部做這樣的規定完全合理,值得商榷的是例如何紀賢,這類司法證實清白的退役球員。

    5.事實上涂鴻欽前幾年也帶過國中球隊,就我看來,各個學校在錄用教練真的和道德標準一點關係都沒有

    6.領不到月薪三十萬,回頭來領三萬塊,這叫做過太爽,優惠,優待。他根本不該再領這些根棒球相關的職業的錢,無論是多少

    7.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就請離開棒球圈。前幾篇留言的朋友說的極好,把自己犯過的錯誤寫下來,然後將書籍的收入全數捐贈給棒球相關單位,這或許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式。

    8.闖紅燈的時候跟警察說:「你怎麼不去取締違規攤販?」這有意義嗎?
    無論現在有問題的球員黑道抓不抓的到、抓不抓的完,和廖敏雄罪證確鑿,不該待在球界一點關係都沒有

    就事論事,麻煩你邏輯這麼弱就不要東扯西扯來亂了,要談一件一件來,混在一起也不能做什麼假球放水丸啦。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2:25

  • 黑襪事件及黑霧事件的當事人都受到其所屬職業聯盟終生禁賽的處分,與廖敏雄和張正憲等遭到起訴進而判決有罪確定的球員,皆被中華職棒裁決終生禁賽的結果並無二致。而即使到了今日,這些遭到法律制裁的球員也因為放水事件必須面對社會大眾持續的審視及評斷,當初陽明高中及中道中學選擇給予廖敏雄及張正憲等人自新的機會,擔任教職回饋基層棒運,必然也曾考慮過社會觀感及大眾公評等因素,而當球員家長對這樣的人事聘用也無異議的同時,又怎麼能剝奪憲法賦予他們的工作權呢?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不允許他們擔任教職,或許會限縮國內學生棒球選手們受教於專業指導的機會,而如果允許他們擔任教職,也能就其經歷給予學生這樣的教化<一但打了放水球,你就便再也無法於職業棒球場上接受掌聲及喝采,也永遠地失去了在職業棒球場上發光發熱的機會>
  • 講的好像一付沒有這些放水的,就沒有其他退役球員一樣。

    [[[一但打了放水球,你就便再也無法於職業棒球場上接受掌聲及喝采,也永遠地失去了在職業棒球場上發光發熱的機會]]]
    背後隱含的是
    [[[但你還是可以打打球賺賺錢,反正球迷會鄉愿的原諒你、挺你,賭一把大的勝過賺三五年]]]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2:28

  • 中華民國憲法
    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A0000001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雖然我沒有特定宗教信仰,但原罪(人生下來就有罪,無一例外。)這個宗教理論或許會是這批人能否從事教職的另一個答案和思考方向,無論是對這件事的主角或討論這件事的你我。
    貪了幾十億,和利用公司影印私人資料這種幾毛錢小事,差別不在罪行大小,只是說明了個人能力到什麼程度,講白了有料貪的大條,沒有料的只能貪幾張紙。
    對打球的球員和看球的我,我們都一樣不對一樣有罪,我覺得在與棒球有關的人等都深刻有這種體悟和自覺反省之前,台灣的棒球環境只能止於目前這種地步。我們要棒球好的心,還沒強烈到那種地步啊。
    能不能回到棒球圈這個問題,甚至是該何去何從這個問題,最後要問的還是回到球員他們自己身上,認罪讖悔夠了,會了解自己曾經怎樣去傷害了這件自己喜愛的事,會做出最好的選擇。
    confess這回事,有時候不是經歷完人間律法這道流程就算啊。寫本回憶錄看起來是個不錯的方法,認真的回憶完,一定能做出眾人都認同的選擇。
  • 我也不想口水戰,但有幾個事情,我也請大家想一想

    陳昭潁毀在誰手上?陳昭潁毀在他的恩師蔡生豐手上,
    蔡生豐的父親在得知兒子因放水而被約談時,難過的睡不著吃不下飯,
    蔡爸說他不懂自己兒子在當球員時,黑道在桌上放了一大壘現金要收買他放水,他選擇翻窗逃跑,
    為什麼以前幾百萬他都不要,現在卻會拖著子弟兵來放水???(大家也可以想一想為什麼?我不是蔡生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比起被判刑的廖敏雄,蔡生豐的罪過有比較少嗎?
    一個是默默接受判刑,一個是在全身而退之後卻眼睜睜看著時報鷹先發球員被判刑後,還選擇當白手套,自己潦下去不夠,還拖著陳昭潁一起下水,
    陳昭潁一直到今天,仍覺得自己是無辜的(為什麼呢?其中有多少沒有被批露的隱情呢?)
    陳昭潁真的無罪嗎?我不認為,
    不是蔡生豐球員時代並不如表面的單純,就是當了教練後的蔡生豐被污染了,
    為什麼你願意為他叫屈,卻不能原諒廖敏雄?

    至於您說某位打職棒的選手,接到黑鷹的某人,透過他的高中教練要他配合,
    最大的問題是他的高中教練吧!????
    他的高中教練擺明了想當白手套嘛!!!他明明可以拒絕任何莫明奇妙的來電啊!
    而且這位高中教練是真接到黑鷹電話?或者自己想當白手套順便嫁禍黑鷹?或有第三種我們都無法料想的可能,我們無法查証,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這位教練操性保證有問題,要不要把他的名字登上自由時報頭條,要求各校在他一生之中永遠不録用他呢?
    (反正只要把責任推給時報鷹就好啦!反正你也查不到)
    (反正只要說是時報鷹,就會有很多球迷站起罵,然後又再一次出現廖敏雄無限迴圈)

    我就更直接講另一件事,廖敏雄在帶大理的期間,也接到他隊教練來電希望大理配合,
    廖敏雄直接把電話掛了,
    很久之後某天才跟我們感嘆,為什麼會這樣呢?他的遭遇還不夠警愓世人嗎?(他失去的,不只是一分工作而己)

    "有問題的人,應該一併處理",這個大家都認同,
    但十年前的事,許多證據都無從追縱,了解實情的人,都深深地明白"一併處理"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能做的,就是讓真的有用的人,拿一點力出來用用,不夠格留下來的人,自然淘汱掉,
    何紀賢有沒有努力掙取過機會?我不知道
    廖敏雄有沒有努力掙取過機會?我大可明白地告訴你,都是機會來找他,而他沒有婉拒
    這個世界不變的道理就是會自然淘汱,真理在十年二十年後,都經得起考驗
    不是只因為廖敏雄帥,而是因為他真地值得尊敬

    廖敏雄做的事情,是做他自己,並且接受大家批評
    如果你問他任何問題,他都會回答你,你問一百次,他會不厭其煩地回答你一百次
    如果你想罵他,他會謝謝你的指教,這就是廖敏雄
    你可以不接受他,不原諒他,不給他機會,
    但你不能剥奪他想改過自新的權利

    如果陽明高中校長願意給他機會,也必當是校長在認識與了解了他之後,仍相信他會把陽明的孩子帶向更好的未來
    除非你在教育教有比陽明校長高明,
    如果沒有,不如閉上嘴巴看看大理的孩子,陽明的孩子未來如何再來批評廖敏雄是否是個稱職的教練吧!
  • 我一直有在看您的blog,我猜想您看到這篇應該也會過來留言,不過很可惜,沒看到什麼新的意見。如果是別人,我應該是不會回了,不過基於是您這位我也相當敬重的棒球部落客,我再次整理一下我的意見。

    1.我要講的還是一樣,你要說十幾年前的事情辦不清楚、職棒簽賭非一人之過,這些我都接受,但這並不減廖敏雄是曾經是其中之一的事實。


    2.陳昭穎、蔡生豐,是,他們都是涉賭球員,都應該一併處理,除此之外本文內我應該也沒有提到這些人惡行重大的差別。這部分我知道的一定不如您多(就我所知您是電子媒體相關從業人員?如有誤會請見諒),但身為一個球迷,我不在意。

    棒球騙子就是騙子。我並沒有對誰有什麼偏好。


    3.至於我球員朋友的事情,要進一步懷疑您還可以懷疑是不是我造謠、或是我朋友邊故是騙我;您說的沒錯,那位高中教練確實可惡。我相信我朋友沒騙我,但不代表我有能力把這整個簽賭的問題解決。能做的事情我已經做了,沒有辦出結果我也很遺憾和生氣。


    4.我覺得您說:「反正只要說是時報鷹,就會有很多球迷站起罵,然後又再一次出現廖敏雄無限迴圈。」這段話,實在是有失理智。

    他們是千古罪人,沒有人陷害他們,路是他們自己走的。還是那句老話,自業自得,難道不是嗎?這不是他們應得的?

    你當然可以去ARGUE說為什麼不提黑虎,但這樣的說法還是存在邏輯上的問題,無論別人做了多黑、放多少水收多少錢,時報鷹的涉案球員做過的事情還是一樣放在那邊,不會變的,不會因為別人程度更嚴重,他們就變得不嚴重。


    5.您提到廖敏雄的感嘆,如果是我,我會想告訴他:「還是有人一再犯錯,就是因為您的遭遇不夠警惕世人。」

    一個曾經放水球涉案的人,還是可以用棒球人的身分受人尊敬的話,那放水又會怎樣?大家當然開開心心繼續賺爽爽,不是嗎?


    6.我當然無法剝奪他想改過自新的權利,今天做這個動作的不是我,我發表這篇文章,僅能表示我對這項政策的認同。就我從您blog的文章中了解,我認為廖敏雄先生確實已經改過,但我仍然認為他不適合待在這個環境教球


    7.我在教育上有沒有比陽明校長高明,這我當然不敢妄尊自大;但難道馬英九總統不能批評,因為我一輩子不可能得到比他多票?歐巴馬不能批評?

    批評是不用看資格的,只需要看講出來的話有沒有道理而已。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3:32

  • 其實打假球不用這批時報鷹的球員教,基層棒球教練就相當懂得這眉角了啦!為了球隊能夠順利晉級,故意放水輸掉一場比賽,這在基層棒球相當常見,不用到職棒就可以發生囉!
    我想今天剛好主角是廖敏雄,如果是李濠任這類的選手,我想就不會有人去做討論了吧!畢竟樹大招風,過往的名氣還是會帶來不少的討論話題,也剛好廖敏雄這幾年的成績比較亮眼,相對的就招惹一些人的眼紅
    今天主角是時報鷹的球員們,因為他們被判刑,所以被冠上黑名單,如果他們有心要操控一切,其實也不用這麼大費周章啦!躲在幕後找幾個球對的白手套就可以啦!幹嘛要出來拋頭露面當箭靶呢!?反過來看,如果今天操控的是當初沒被判刑的人(例如陳義信),那大家又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呢!?是要說台灣棒球真的爛到一個地步了嗎?
    口水戰怎麼打也打不完,這也只是球迷間的樂趣罷了!畢竟球迷不是當事人!不瞭解當時的情況吧!
  • 是阿不是當事人不了解
    所以判決書都是假的??????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3:48

  • 哈!無意間發現格主將某一段文字刪除了,至於是哪一段我想您應該知道吧!既然當初寫出來了幹嘛要刪除呢!?
    我也不想引發口水戰,畢竟這是您的地盤,我無權撒野,只是您提到敝人在下我的邏輯弱,我倒想問問看哪裡讓您覺得弱了,不妨提出來討論看看
    我也只是就事論事的跟您做討論,以同樣的規格,您也曾經做錯事,也曾經希望能夠獲得諒解,今天所有的一切,都不是廖教練本人去求來的,或許您會說,擔任基層教練這是他不應該拿的,但我覺得,他只是做一份他本分內該做的事情,既然有人趕邀請他任教,那他為什麼不接受呢!?擔任基層教練總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吧!
    我想最後廖教練的命運如何,就交給棒球之神來決定吧!如果棒球之神願意給他一個重新的機會,我想這就是公平的吧!
    至於何紀賢事件,據我瞭解目前沒有學校邀請他任教,不是刻意要封殺他。
    最後!我不是要替廖教練護航,我也不是鄉愿的球迷,只是一個把自己看到的事情跟您做分享而已!
    對不起!在您這裡做了一些討論,也請您見諒!
  • 自從貼出來以後我就沒改過了
    你要抹黑也強一點
    http://blog.yam.com/czBaseball/article/20689160
    線上撰寫的版本在這邊
    之前給你的回應仔細看看
    如果有閱讀障礙的話,應該去找醫生不是找我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3:35

  • 在這個有關棒球的議題上能有這麼熱烈的討論,相信這裡的各位皆為關注國內棒球運動的支持者,所以小弟望請大家能回歸理性,避免情緒性的文字及無謂的扣帽。
    格主說得是,國內的退役球員何其多,但為何中道中學和陽明高中偏偏選擇延聘張正憲及廖敏雄兩位擔任教職?可能是校方及球員家長皆認為他們的術業專攻能給予學生球員對於棒球能有著巨幅的進步及幫助,也或許是認為他們事後以來的努力及品格值得再次給予自新的機會,總之不論理由為何,當校方做出聘用的決定而學生家長也無異議的情形下,為什麼要否決校方及球員家長的決議而限制他們的工作權呢?
    也謝謝格主貼上有關工作權的保障之憲法條文,在格主列出的條文中,我並沒有看出聘用廖敏雄等人擔任教職與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等項目有著任何的衝突啊!因此理應保障雖判決有罪但已受過法律制裁的前職棒球員等被告的工作權,更不得任意限制之。
  • 1.你把你的"可能"、"或許"看得太大了。你為什麼不說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波的放水球員,是因為看到廖敏雄還有球教所以安心的放呢?

    2.否決他們工作權的人不是我,工作權的部分你可以向教育部提抗告,用不著跟我浪費時間,快去喔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3:47

  • 總之不論我所謂的"可能"即"或許"是否為真,都不會改變有學校願意聘用廖敏雄及張正憲等人的事實,而且,即使二三四五六七八波的放水球員都是因為聽聞廖敏雄等人在事後仍得以受聘擔任教職,但這也與廖敏雄等人無連帶責任啊,只能說是聯盟、球團、檢方對於後續的放水事件並沒有做出有效的防堵機制。

    格主當然不具有否決他們工作權的能力,所以小弟也只是從保障工作權的角度切入來闡明不該將他們完全逐出球界的立場。
  • 如果從頭到尾你就只有一個工作權可以講,建議你可以去google看一下憲法對於工作權的闡述、和目前存在的爭議。

    如果你認為放水球員沒有道德上的不適任,那你表達到你的意思了,我不認同。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4:20

  • 嗯~我想我應該沒有閱讀障礙,所以才可以在這裡觀看您的文章,並且與您討論,誠如您部落格所說的,我們踴躍回應,您不吝指教
    至於有沒有修改過,我想我也不再跟您辯了,彼此心中瞭解就好
    長期觀看您另外一個部落格,覺得您是個挺懂棒球的部落客,但經過這幾次的回應之後,發覺您是個容易與網友槓上的格主,從「邏輯這麼弱不要東扯西扯」、「有閱讀障礙」、「用不著跟我浪費時間」等句子,就可以明顯看出格主對於網友的留言缺少了一些包容,相對的對於本身的論點有著相當大的主觀意識
    我深刻的瞭解格主對於每一次打假球事件的主角抱持著相當痛惡的心情,才會有這麼深的見解,這也無可厚非,代表格主是個相當支持中華職棒的球迷,在此要鼓勵鼓勵,其實會有球迷支持廖教練,也會有球迷反對廖教練,我倒建議格主不妨站在不同的角度聽聽大家的看法,減少一些言語上的針鋒相對,會讓討論更有意義吧!
  • 我非常介意你"汙衊"我有修改文字這件事情,
    這不是事實,請你不要亂講

    言語上的針鋒相對並無礙於道理的闡述和溝通
    如果你到最後只剩下挑我語氣這步
    我建議你還是省省吧
    用一堆敬語並不會讓你的文章更有邏輯更有道理,OK?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4:33

  • 看了大家的唇槍舌戰,希望大夥能夠彼此靜一靜,這件事大家都是關心棒球而發聲,不要為了一則新聞傷了和氣,彼此都還會觀看對方的部落格,如果因為這樣而鬧僵,不是損失一個棒球路上的知己嗎!?

    我想版主對於廖教練還可以擔任棒球相關工作人員感到相當無奈,其他網友確有不同的看法!其實這樣看起來這篇新聞的宣染力的確有達到,也讓球迷再次關心這樣的話題,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職棒的制度不完善,薪資體系的薄弱,讓球員感到生活的不穩定,進而接受不明人士的收賄,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這幾批的球員做了先頭部隊,犧牲了自己,卻沒有換回其他球員的省思!這是讓我覺得相當可惜的一件事情
  • 除了某人一直說我有修改文字以外,其實我沒什麼特別的情緒;本來發這種文章,如同我一開頭說過的,一定會有一些廖敏雄的支持者來發聲。

    很高興的是lalala大姐也表達了他的看法和意見,

    但很可惜的是沒有人能告訴我涉賭球員當教練的道德正當性
    都只繞著"因為被錄用,所以沒問題"或之類的邏輯打轉

    既然你也留言了,那我請問你:
    如果涉賭球員到最後還是可以靠棒球吃一口飯,那嚇阻力何在?



    順帶一提,同樣的問題目前林立的各縣市甲組成棒球隊
    一樣存在。

    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放水的才不痛不癢,不放的被當白癡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4:45

  • 既然大家都是互敬互重的部落客,就理智地各抒己見吧,
    首先我非常感謝你對我的文章表示尊敬,
    不過我要聲明一點,我真的不是電子媒體工作者,
    我只是在一次機會遇到廖敏雄,此後意外地跟他成為朋友,深入了解後也非常相信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才開始寫部落格,加上我的習慣是"想知道什麼,就去問當事人吧~",才會追著一些人問了很多事,也把我覺得適合公開寫出來的寫出來,這大概就是我部落格的由來跟風格

    從你的回應裏,你說"你相信廖敏雄確實己改過了"
    對我來說,就夠了
    也十分感謝你容許我在你的地盤提出跟你相反的意見,

    至於黑虎,就莫再提了,

    最後一個,是您提到的高中教練這部分,你好像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並不認為你在造謠,相反地,我十分相信你確實轉述了你聽到的內容
    我只是對於這位職棒選手的高中教練抱持很大的懷疑(是高中教練噢,不是球員噢),不過我也不想追查下去,如果1997年那麼多事我都不想去追查了,一個小小的高中教練又有什麼值得我浪費時間的呢?

    最後,我想就這打住吧,
    如果我有什麼想說的其他的話,會在我自己的地盤上各自表述囉~

    提外話,你的流量被大家衝到好高噢~
  • 抱歉誤會了:)
    非常歡迎你來
    你的部落格,想當然爾是會持續拜讀的 <(_ _)>



    流量喔,pixnet這邊我比較少寫
    大概一個月一次(羞)
    所以比較不穩囉~
    yam那邊就比較固定啦

    再次感謝你的留言!!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4:53

  • 小弟除了從工作權的角度切入外,也認為自由市場的汰選機制也是一個可供參考的論點,當有學校及家長願意在爭議下仍決定聘請他們,那似乎也代表著廖敏雄等人在基層學校棒運的就業市場有著相當的競爭力,如果能順利地將他們的棒球技術及場上經驗往下傳承,活絡學生棒運外也能向基層紮根,那麼對於過往社會培養他們所投入的資源及當初大眾對他們的期待,也不啻為是一種feedback。

    至於道德上是否適任的爭議上,我是站在較為寬容的立場上,且現今在社會公評及法理上多半都會給予自新的機會,畢竟同樣的情境也無時無刻的發生在不同的領域及角落。
  • 幾個問題給你

    1."自由市場淘汰機制"使用這個詞的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什麼是自由市場、適用在哪些方面?

    2.現在學生棒球普遍的教練遴選機制都沒有,何來淘汰機制?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05:17

  • 1.我傾向反對管制的作法,,而封殺並全面逐出球界在我認為就是一種管制。

    2.學校及家長的選聘,便可看作一種基本的淘汰,不管是道德和品行上有所瑕疵,或專業能力未到標準(標準端看僱主),退役球員便會因此面對學校或各縣市甲組球隊的汰選。
  • 針鋒相對的確無礙道理的溝通
    我也沒有挑版主您的語病,畢竟這是您的地盤,您會用什麼樣的回覆網友,我也覺得這是版主的自由,所以請版主別誤會

    誠如版主所說,寫了一篇文章,一定有正反兩面的意見,其實我也不是要幫廖教練發聲、聲援,我要反應的是這批有回饋球界的球員講講他們的想法,不單單只是廖教練,張正憲、陳耿佑等教練

    其實我要反應的是,只是這種溯及既往的封殺手段,到底對於「有效」制止打假球的事件再度發生,我想這值得大家好好想一想。或許版主會覺得,當初就是對這批球員沒有根除,所以才有後面第二波、第三波的事情發生,其實版主一直強調敝人在下我的邏輯性不強,我只是用同樣的思考邏輯跟您分享,美國大聯盟也對於使用禁藥的球員不得入選名人堂,但還是前仆後繼的有球員願意使用禁藥,甚至像克萊門斯、A-ROD這類的球員,還要不斷的面對媒體的質詢,照理來說,服用禁藥所呈現的成績,也是造假出來的,但還是有球迷不在意這禁藥事件,也還是有球員願意靠禁藥來增加自己的成績,這樣的方式真的有效制止禁藥的使用嗎?
    溯及既往的封殺手段真的能夠杜絕打假球事件嗎?

    黑龍事件,不是球員本身要放水,而是黑道直接入主操控球員,我想黑道的手法日新月異,真的防不勝防,誠如我上一篇的回應,真的要改變的應該是制度面,老實的球員能夠受到十足的保護,他也不會被迫打假球,有心放水的球員,因為本身收入夠,也不會被黑道所引誘,這樣的方式或許才是真正杜絕打假球的方式吧!

    最後,我想我的文章有沒有邏輯性,應該在每個網友的心中有既定的答案吧!如果要針對邏輯的強弱做比較,這只會陷入一個無限的迴圈罷了!我再強調一次,這是您的地盤,我不會再這裡撒野,也謝謝版主不吝指教,讓我在這裡也發表意見的空間,謝謝!
  • 1.你是在幫廖敏雄發聲、聲援阿,怎麼害怕承認?

    2.我就是說過你邏輯不好,理解能力也差,表達的更是沒條理。這些事實呈現在你紊亂的文字和失據的引意上

    3.封殺簽賭球員任教,一則是道德上的不適任,一則是警示後人。

    至於後人的待遇如何、簽賭獲利如何、黑道的威脅利誘如何、這個警示的效果如何,也都是這些後人自己要衡量權重的。允許這些簽賭球員繼續任教,你就是拿掉這個警示效果,讓權重的比例項目上更傾向放水那一端。

    因為會被原諒,可以教球,讓權重的比例項目上更傾向放水那一端
    因為會被原諒,可以教球,讓權重的比例項目上更傾向放水那一端
    因為會被原諒,可以教球,讓權重的比例項目上更傾向放水那一端
    因為會被原諒,可以教球,讓權重的比例項目上更傾向放水那一端

    我就不知道你拿禁藥出來要比喻些什麼?
    等下要不要把OO貪污或XX無能也拿出來扯一下呢??
    吃禁藥的人,不就是衡量過後,覺得禁藥可以得到更好成績→更多薪水→鋌而走險?大聯盟當局目前正在處理,這些大明星如果會因為這樣終生禁賽、成績取消、逐出球界,那後面的人會如何衡量?

    關於禁藥的問題網路上還有很多更深入的討論,可以多參考看看
    http://evilcapitalismheroes.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_9965.html
    http://evilcapitalismheroes.blogspot.com/2009/02/blog-post_15.html


    4.杜絕打假球的方式也不是本文討論的主題,本文討論的是簽賭球員任教的不適任,又扯到旁邊去囉,啾咪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18:34

  • 大家說的都有道理。
    說實在的,如果我在一家公司收回扣,被公司抓到,應該會被fire吧?
    那我到其他公司去應徵,有能力的公司去徵信,也不會被錄取。若是新公司沒做徵信,就可能會被錄取。那沒錄取我的公司,我也不可能去談什麼工作權,但是應該不會被政府弄什麼永遠不能在我專長的產業工作。
    但是,教師不太一樣,他有適任性的問題,計程車司機也一樣,有前科的有些公司不會讓他加入。
    我倒覺得教育部、棒協,我也不知道中華職棒的主管機關是誰啦,但是他們沒本事從前面控管,就只能用亡羊補牢的方式,例如封殺許竹見、不能當教練的方式,來遏止放水的行為。
    這樣的機制,可能都不是大家想的那麼簡單。
  • 部分認同你的話。

    無論有沒有從前端去控管簽賭,都不該允許放水球員任教,這是我的意見。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18:35

  • 哈!剛剛探聽了一下,原來你是個年紀輕輕不太懂事的小朋友,自以為認識了一些球界的朋友,就可以這樣大肆宣染,既然是這樣,我想也不用再浪費時間跟您回應了!

    其實從您的回應看來,您的理解能力我想大家也都看得出來,我的理解能力、表達能力有多少,我想事實會證明一切,您也可以跟Manny探聽探聽看看也無妨,道德上適不適用也不是一個毛頭小子的文章可以左右一切,一個看不太懂別人回應也無法包容的人,我想是相當可笑的,舉例給您瞭解!您卻會覺得扯到別的地方,這樣讓我真正認清您的能力到哪裡

    既然如此,我也打算到此為止,不要再浪費彼此的時間回應,如果您對於允許放水球員任教不妥,建議您多念點書,考個教育部的職務來做做,或許可以有效達成您心中的願望也說不定
  • 呦,老大哥
    道理講不出來就開始探人家底細啦?
    針對問題來討論不會?

    打筆戰講不出個道理,只剩下倚老賣老,
    你不覺得還跑來留這種言,是給人家看笑話嗎?
    來點會的吧.....


    建議你冷靜個兩天思考一下
    如果你有需要就留言給我,
    我可以幫你把這段話刪掉
    實在不用因為氣在頭上搞得自己這麼難堪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3 19:08

  • 退一萬步來看吧。

    好球員一定是好教練?

    台灣的教練養成向來有問題,
    通常都是球員退休了就去當教練,
    沒有進修過,也沒有考核制度,
    只要去參加2、3天的教練研習就可以拿到教練證了。

    所以,他們都是以前被怎麼訓練,
    現在就怎麼訓練選手。

    他們懂生理學嗎?
    他們懂運動傷害防護嗎?
    他們懂訓練學嗎?

    叫他們開一張年度訓練計畫來看看如何?
  • 科科, 在假造新聞的妓者可以當主任編輯, 靠假造新聞的宣傳可以把廢柴政客拱上總統寶座的國家, 會出現覺得放水的球員很可憐的球迷, 也只是剛好而已.

    鄉愿也差不多一點行不行, 這是棒球, 不是WWE, 也不是只管贏球的中國乒乓球隊, 為保護職業運動的信用和對後代球員起示範作用, 在最基本的部份違反運動精神的任何從業人員根本就不該再被允許接觸球員, 更別提球員養成, 一則是在結果上等於鼓勵作弊, 二則是一個連自己職業的最基本principle都可以背叛的人, 根本沒資格來跟人談教育. 想教壞囝仔也不是這樣搞.

    而且這跟工作權也沒有啥鳥關係, 事實上涉賭球員離開棒球圈以後還不是一樣可以找到工作, 即使那與棒球無關. 而台灣的球員被踢出去以後缺乏其他方面的謀生技能這種現象, 該怪的是過往畸形變態的黨國教育造成的白爛球員養成系統, 而不是試圖保護商品信譽(雖然作得很鳥)的歡樂中職和以教囝仔(雖然他們自己教得也不怎麼樣)為宗旨的學校.

    喔對了, 講到只管贏球的中國乒乓球隊, 小山智麗真是條真好漢, she's a MAN woman!
  • 給作者拍手~~寫出這篇的確需要承受回應壓力~~~
    我贊成作者的觀點~~~
    小朋友的模範是很重要的
  • 看了上面的論述,我想回應一些東西。

    我認同版主所說的,"永遠逐出球界完全是他應得的懲罰"。這邊的"他",我認知是所有放水的球員。

    但是,我接受廖敏雄等人在學校任職。

    原因無他,因為道德面的東西是沒有準則的,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道德觀,校長、家長、在這裡留言的所有人,都有不同的道德觀念,如果用道德去判定一些事情,絕對會有許多聲音的。

    用法規去規範,才是公允的。我支持教育部的規定,也支持所有相關單位的永不錄用規定。

    但我認為法律是既往不咎的,但是一但訂定後就不得寬容。

    我不知道過去的法規是否有限制涉賭球員不得回到業餘球界,或是限制在學校任職。如果沒有,那這些之前犯罪的人,就沒有理由去限制他回到球界。如果有這些規定,那就算他捐了多少錢,做了多少公益,也不能原諒他所做的行為。

    舉個例子,N年前人類生長激素還沒有列入禁藥,所以我接受N年前曾經服用過的人繼續打球,雖然這是作弊欺騙的行為,但法則就是法規,不能說因為現在列入禁藥,而處罰之前曾經服用的人。

    我想說的就是這的意思,因為台灣相關的法規還不健全,所以我接受這些人還任職於業餘,就算這些人是走法律漏洞,也不能限制她們。

    希望相關的規定會越來越嚴謹,更嚴格也更嚴厲。不要讓這些作弊的人存有僥倖的行為。



  • 補充一點,不是誰比較有心就可以被原諒。

    這些人永遠不會被原諒。

    這些人還可以在球界任職,不是因為有心,只是她們剛好活在規則的漏洞之中。
  • 我完全贊成版主的看法
    其實也沒有什麼很高深的長篇大論
    因為我實在不希望繼續讓大家有"打放水球是可以被原諒的"這種印象
    更不希望新進的球迷,再遭受到我當年受到的打擊而對中華職棒失去信心
    自從三商虎的風風雨雨後,我再也沒有踏進過棒球場,而曾經我可以節約所有的消費只為了買內野票跟紀念品,因為我只是很單純的希望球團可以賺錢才能永續經營
    我對那些放水球沒有怨也沒有恨,只是很希望現在的球迷們不要在遭受到這樣的事情了
  • 我想,格主得了解一件事,情理法三者是不同的.
    我可以了解對格主的情感面來說,別讓他碰棒球對你來說這才是應得的下場,但,就道理言,甚至更高層次的法,可以這樣定嗎?
    不行的.因為這樣的法是酷法,是完全不相信人會改過的法,以歷史過往來看,往往帶來的是更紛亂的社會而不是更好的生活.
    你有看過電影神鬼交鋒嗎?試想,如果美國沒給他改過的機會,我們的支票安全體制會有那麼大的突破嗎?去問一下對此有研究的人,你就知他對整個人類的經濟發展帶來多大的貢獻.如果當初美國當局的想法跟你一樣,不留條路給人走,那現在金融體系發展會變怎樣?
    情感上的問題,就讓情感解決吧,你覺得廖沒改過,那就別讓他在你勢力範圍出現就好,你兒子別讓他教,但如果別人相信他已改過,給他第二次機會,那不是等於干涉他人自由意志,太過頭囉^^
    老人家碎碎念,參考一下.
    另外,給你些資料參考一下,當年的襪事件,日本的黑霧事件,固然他們終其一身無法跟職棒界沾上邊,但業餘棒球社區棒球可還是常找他們當指導教練,也沒聽說他們把子弟兵弄成打假球的人.
    還有,如果CPBL可以接受猥褻累犯跟毒蟲毒販打職棒,我實在看不出要求那些被槍壓在頭上,因此不得不打假球的球員永遠不準碰棒球,那樣的立場基礎到底何在?
    因為將心比心,如果槍指著我的頭,還放家人的生活紀錄片給我看,跟聯盟反應是要你自求多福,那我還是會選打假球,我沒那麼高尚,寧死不屈,大概格主可以,所以夠資格說這些人永遠別碰棒球.
    至於說裝死不出場?請參照何紀賢跟許竹見的案例,在正義之士的堅持下,還是回不來的.....
  • 1.是阿,所以我們今天不是判廖敏雄死刑或無期徒刑,我完全只把重點放在"他不應該回到棒球圈、參與教學工作"

    按照你的想法,他應該去幫助防治職棒簽賭,提供經驗,而不是教球



    2.吸毒和猥褻犯該不該放他們打職棒,請注意他們對台灣棒球的傷害否能相提並論。

    這部分煩請您開專文討論,不在本文討論範圍。本文僅針對曾經涉及簽賭放水的棒球員做討論,在這邊我也先不表示意見以免模糊焦點,謝謝。



    3.舊聞重貼,參考看看
    http://blog.yam.com/czBaseball/article/17759423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6 00:24

  • 我想,格主您還是沒領會到一個重點:個人的情感好惡不能凌駕法律的現實.
    你從頭到尾的論調,就剛好和這東西相牴觸.
    而且,你的論調如成立,那現有的更生體系可以直接解散,犯法服刑過的人沒有自新的權利,那我們的法律要重寫,且你要先把聯合國的人權憲章先改掉,因為完全牴觸.
    且對我來說,猥褻跟毒販加入中職的傷害,比起那些被槍指著頭不得不配合打假球的人對台灣球團的傷害更大,前者是在自由自志下的犯罪,後者是被脅迫不得不為之,兩相比較,當然是前者比較惡劣,且有了這些人,豈不表示中職是罪犯的聚合所,那傷害不是更大?因此,對我來說,我是不會用這些人.
    但我不能去干涉這些事,因為那是中職高層的自由意志,如果大家覺得他的決定不好,自然不會買票支持,如果大家繼續捧場,那我也只好認了.
    同樣的,這些曾打假球的人,固然許多人對他們的評斷不一,好惡不同,但工作權不應因此被剝奪,雇主要不要因此雇用也是雇主的自由意志.
    我們可以去質疑,但政府不可對此做出限制,因為此例一開,後果很可怕,
    如果法律可以因個人好惡影響,那整個社會失去維持秩序的基本力量,後果不堪設想.
    因此,對於現在政府修改後的做法,其實是很恰當的,不限制他的工作權,但對他的過往向雇主提出警告,讓雇主跟其他人去決定要不要接受他的教導,由市場決定,這樣,才合乎人權的基本條件.
    我可以理解格主的心情,但也請尊重那些人的工作權,那是法律賦予他的基本權利,你我都無法剝奪,你可以避開這些人,當你有權力時可以讓這些人遠離你的身邊,但除此之外,還是得尊重他的工作權,我想,這是身危社會公民的基本意識,不是嗎.
    另,如我之前說的,如果美國黑襪的球員,日本的黑霧事件球員,他們的社會都可以接受他們去擔任基層球員的指導工作,也沒發生啥問題,我實在看不出為何我們要舉如此大的道德大旗,讓他們終身不得碰棒球,是要以此表示台灣棒球比較有潔癖,還是表示台灣棒球比較會弄白色恐怖?我想大家可以思考一下.
  • 應該學日本,我們要他死才行!就只有台灣這種鳥濫情的心理,才會有這種棒球環境!人家日本藝人或運動員要是有負面消息幾乎都是被封殺!只有台灣這種坐牢出獄還可以寫書來賣! 台灣要進步就是要狠!絕對不能姑息!
  • 樓上
    我想你很明顯搞錯一個法律上的事實

    對於犯某些特定的罪國家有權利而且明文規定將這些人在特定職業三振出局

    所以 講道德之前滿足了法律層面嗎?

    我想這位格主抱持的東西應該比法律層面還要嚴格
    而凌駕其他非理性的情感追求上 才會被特定人拿來抨擊吧

    而反對他的那些人說法 可能只滿足個人情感 拿來在法律和憲法的放大鏡下是不堪檢視的


    麻煩那些持反對態度的 可以從理性層面切入這個問題嗎?

  • 看來看去看了這麼多~

    我只看到一句話讓我很反感..
    "我想您應該知道一個詞彙的意義,就是"比例原則",就算我作弊危害到誰?放水球員影響的層面是多大呢?"


    那照你這樣講,所有做弊的學生都沒錯囉?
    只要秉持著"比例原則",他都可以坦蕩擋的繼續做弊囉??

    那,您的台大碩士班也是靠做弊來的囉 ?
    不然您憑什麼讓別人相信你不是靠做弊..
    必竟,您已經認為"就算我作弊危害到誰?"
  • 你的邏輯會不會太差了一點??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7 19:53

  • 是可以用法律來限制個人的工作權,但那是在會影響國家安全跟社會重大秩序下才可以限縮,在一般人的認定,打假球還沒到這地步.
    如果反對打假球還可教球的球迷能說服大眾這行為對國家安全社會制序會產生重大影響所以要限縮他的工作權,那我也沒意見.
    只是在此之前,主管單位是不能做此決定的.
    但主管機關不能限制,可以"建議",事實上也夠了,比如一些具台獨理念的前朝高官,在政府的"建議"下,也默契十足的讓他們在不違法的狀況下回不了校門,真的要做,那些老狐貍比我們更懂得怎麼去合法的拒絕.
    其實整個事件,從頭到尾最有資格講話的是三個單位,棒協,陽明高中,陽明高中家長會.但棒協態度曖昧,後兩者力挺到底,做為我們局外人,也要給尊重,不是嗎?
    我個人是不會把親友子弟往有放水過的教練送啦(是的,那種故意放水一起晉級的也算在內),但別人不在意,也是要尊重不是吧.
    我只是一再強調,別把道德無限上綱,對待所有事物要一致,要求別人的標準自己也要做到,這樣的指責才有意義.
    至於放水球殘害棒運一說,拿去給國外研究職業運動的人看是說不通的,別人放水比我們嚴重(要不要去看義甲聯賽),也沒傷到運動發展,怎麼我們就掛點?多看點資料再來講這事吧.....
  • 這就是你的風格嗎 ?
    講輸人就開始罵人嗎 ?
    由此可知你也沒有好到那嘛..
  • 說你邏輯差,並不是罵你,只是陳述一個事實(而且還沒有談到你的閱讀理解能力問題呢~~),如果你無法接受的話,那我解釋給你聽喔

    來,請你試著回答以下兩個"假設性"的問題
    A.CRASH身為一個學生,考試作弊,危害到哪些人
    B.CRASH身為一個職業棒球選手,打假球,危害到哪些人

    如果你還是沒辦法理解這樣的問題、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或是假設性的比喻,建議可以參考一下以下的書籍:

    《邏輯》林玉體 -- 三民書局



    如果還需要幫忙儘管留言,有空的話我就會回覆唷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5/08 12:25

  • 1.我是今年大一的大理高中的畢業生,三年前我發現校隊被冠上時報鷹,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羞恥多生氣!

    2.法律上廖敏雄受到了處罰,那他背叛千萬球迷的情要怎麼賠?

    3.讓廖敏雄出來教書就是告訴大家:「就算放水,以後也有教練當!」

    4.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你知道為甚麼有前科的人不能考計程車執照嗎?你們怎麼忍心將選手選手未來的路交給一個有前科的駕駛呢?

    5.我相信廖敏雄已真心悔改,我也原諒他了,但這是兩回事。難道殺了人,只要獲得家屬的諒解就能無罪飭回嗎?
  • 元ダイエー大越氏 高校指導者に認定
    http://dailynews.yahoo.co.jp/fc/sports/highschool_baseball/?1243556908

    元ダイエー選手念願かなう 大越さん 高校野球指導者に 「経験生かし恩返しを」
    http://www.nishinippon.co.jp/nsp/item/98771

    大越氏がアマ指導者資格取得 今秋、高校野球監督に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090529-00000003-khk-l04

    大越氏がアマ資格取得=野球部指導可能に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090528-00000098-jij-spo

    重點是這句:
    元プロ選手が高校生を指導するには教諭として通算2年以上在職し、学生野球協会の適性審査をパスする必要がある。

    現在的大越基,在山口県下関市早鞆高擔任保健体育教諭,
    從職棒退役後,先在東亞大進修,取得教師資格後,
    在早鞆高擔任了2年教師,再經過山口縣高野聯的審查後才取得指導棒球隊的資格。

    好吧。大家說說看,
    台灣職棒的退役球員,甚至是涉賭球員,憑什麼到學校教小朋友打球?
  • 越看越倦...

    我...不像各位對棒球界涉入如此深,如此強烈...
    單純喜歡棒球而已...
    本來覺得這位格主寫得不錯喔!
    又看到許多回應,發現原來在棒球圈也可以引發出很多故事跟想法...
    吸引了我的注意...感興趣的閱讀下去...
    但看到最後...累了!
    真的很無聊...針鋒相對!完全失去了原先的單純,
    講坦白的,不就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罷了!
    何必爭來爭去...到底要爭啥?講半天還不是爭那口氣...
  • 我當初只是單純喜歡棒球,單純為時報鷹加油...家人甚至不畏颳風下雨,就是要去給時報應加油。
    結果知道時報鷹簽賭後,有多心痛....那種感覺就像被當白癡耍了一樣。當初的眼淚和歡笑,跟著球員的表現上上下下,真的好傻好天真...
    已經過了這麼多年了,至從時報鷹爆發簽賭後,已經信心全失。要不是陳金鋒回台,我根本不再看棒...
    我可以原諒時報鷹,但信心失去就找不回來...原諒是一回事,信心是另一回事!畢竟我也曾經是鷹迷,還是願意祝福時報鷹球員在生活中能夠健康美滿。
    我也發現每次看到聽到"時報鷹"三個字,心裡依舊會難過,受到折磨的不只有球員本身而已,球迷也是...球員很努力想回棒球場,球迷也很努力想忘記過去的創傷。
    不多說了,我發現我無法講出什麼建設性的話,廖先生有沒有辦法回球場不是我可以決定的。如果有人讓他回,他就回。我只有祝福...(但會跑,我會再一次離開有時報鷹的地方,只是為了自己不要繼續難過...)
  • 以前簽賭是很丟臉
    可是現在的球員簽賭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廖敏雄 跟別人不一樣的地方是
    他會自我反省


    把他以前學到的東西傳授給更多人

    你完全部給人機會
    你太缺德了

    當你做錯一件事
    別人都不給你機會
    還一直說位什麼不原諒誰?


    有意義嗎?
    沒有人說不原諒其他涉案球員阿

    我看是你自己不原諒吧
    學著去原諒別人


    像你這樣
    以後真的會變廢物...
  • 老實說 被你這種程度的人看不爽
    對我來說沒什麼影響
    你高興就好

    不過你要搞清楚
    不是我不給廖敏雄機會
    我沒那麼大的權責
    我是"贊成"不要給他機會

    把他以前學到的東西傳授給更多人?
    那才危險吧
    kerker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7/10 02:03

  • 您怎麼不去追究27人呢?

    如標題
  • 如果你有基本閱讀能力的話
    本文已經寫過了

    ==========
    4.給廖敏雄機會,為什麼不把機會還給何紀賢?司法可能不公、可能查不到所有問題,可能挑軟柿子吃,你當然可以提出當年名單上的張泰山、林易增等人。

    是,我絕對同意有問題的應該一併處理,我也很生氣到現在還是不乾淨。但這完全不能拿來說服人,說廖敏雄是乾淨的。他不是,肯定不是。
    ==========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07/16 02:29

  • 你們覺得郭進興 曾貴章有放水嗎?20勝 143安打
    謝謝 ?
  • 這篇回應還真多ㄚ
    我們球迷很難過!!!
    話說有些還打過很多明星賽的
    他們要跟"我們'道歉!!
  • 其實個人覺得版主有自已的想法很好,也多聽聽別人的看法,到不一定要用吵架的方式或激動性的回覆..畢竟每個人有自已的看法...PO完來看別人的回覆,然後反擊回去,何必呢.
  • 你喜歡吃牛排 我喜歡吃牛肉麵
    這叫做個人喜好/個人意見

    但這種是非對錯很明確的主題
    就不是這麼回事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10/28 00:40

  • 個人情感上雖支持廖敏雄,但理智上完全贊同版主的論述
  • 廖敏雄機會,那要不要給曾貴章機會?涂鴻欽和那一班黑虎呢?鄭昌明和那一班黑鯨呢?米迪亞那一幫黑龍呢

    如果後來真的改過了,為何不給機會,人都會犯錯不是嗎,重點在於願不願意改過
    用同理心想想,你也有可能犯錯,有可能痛改前非,求大家原諒阿
  • 你放心
    我再怎麼犯錯
    也不會有機會一次毀掉所有球迷對職棒的信任

    從簽賭爆發後
    中華職棒球迷這十幾年來要面對的羞辱
    "有什麼好看 還不是打假的?"

    原諒也是有程度的
    這系列文章也只是說
    涉賭和放水的球員不應該繼續在棒球圈內謀職
    特別是教練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10/31 15:33

  • 事情無關是非了

    基於最近的舊事從演~就讓職棒落幕好了,
    沒錯 犯錯可以毀過,但當環境受威迫而扭曲時,誰又可以永保不犯錯呢。
    還不如就此完結,把整個運動制度完善~時常半空的球場,也沒啥好看囉
    為努力付出的球員加油,雖然你們未來的生活可能因此受連累,
    但希望你們能把你們的熱情火苗傳承,也許那一天就又發展成峰火連天呢...
    看的出很多人對棒球都有深厚的感情...但只出個手指上說真格的不夠多
    台灣人目前最利害的就是指責..如能保持著理性思考進而去討論發展
    我想成千上百的臭皮匠...沒啥事不能成的 那此受激的火性
    就留給為球員加油的呼喊吧~.....台灣職棒加油....也許你將不在存在
    但當熱情還在...就永遠有明天
  • 事情無關是非??

    我想這句話你可以去跟法官討論討論 顆顆

    czbaseballreplied on 2009/10/3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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